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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寧十二年是大明歷史上極具轉折意義上的一年,內閣首輔鄧頤斬首,宛如長夜的大明朝終於看到了一絲曙光,很難說鄧瑛的人生是在這一年結束的,還是從這一年開始的。鄧瑛,我在二十歲的時候,寫下這個開頭,此後十年,我所有的燈下時光,都屬於你。作為一個學史的人,我挖掘你的人生經歷,揣測你的心聲,試圖替你向後世開口。在這個過程中,我沒有愛過任何一個人,沒有婚姻,也沒有子女,只有一顆文心,對一個亡故之人,終生不渝。所以……”
她彎目笑了笑,“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你知道,你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麼嗎?”
“你在我死後六百年,翻看過我的一生嗎……”
鄧瑛的聲音顫慄。
超過六百年的時空間隔,文明的差異在他與楊婉之前劃卡了一道思想的鴻溝,他看不見後來的世界,不知道封建是如何顛覆的,也不知道“平等”是如何的誕生,“階級是如何改變的。他只聽懂了,六百年後有一個叫楊婉的女子,知道他的名字,為他寫了一本書。
“那時的我是罪人嗎?”
他輕聲問楊婉。
“是。”
楊婉的聲音微哽,“但以後就不是了,鄧瑛,我下筆了,即便我從那個時代消失了,也會有人從我寫過的文字裡,看見你。如今也一樣。鄧瑛,即便我和你要亡於大明,但我落筆了,我開口了,一定會有人因為我,在靖和初年間重新看見你。我歷經兩世,而無遺憾。我曾是你的身後名。”
他說著衝他笑了一聲,“我也做了你的身前名。所以鄧瑛,我可以敬你,也配愛你了。你呢,你願意愛我了嗎?”
她用了“願意”這個詞。
由始至終,她好像都沒有拒絕過鄧瑛交給她的“卑微”,她接受他在“性”中的顫慄和羞恥,接受他把“愛意”解釋為“贖罪”,讓他把鐐銬交到她的手中,溫柔地牽引著他,往他想走的那條“絕路”上走。
可是,在這一段看似不極不平等的關係當中,真正謙卑的那個人,其實是楊婉。
她不強求鄧瑛在這個時代的一切,甚至連他的“愛”都不強求。
因為她始終是先敬了他,然後才愛上了他。
鄧瑛恍惚有些明白了。
“問你呢?”
她說著說著,眼眶漸漸紅了,“你知道你有多過分嗎?你啊,你曾經是我的事業,是我立命的底氣,是我人生最大的意義。可是你卻逼我給你,對奴婢的憐憫。我想要牽你的手,你卻把你手腕上的鐐銬遞給我,我不想你在我面前屈辱地對待自己,你卻偏要去看那些亂七八糟的小黃書。我還不能怪你……”
她吸了吸鼻子,抬起戴著刑具的手,抹了一把眼淚,“我楊婉活了將近三十年,對誰都沒有屈服過,只拿你沒有辦法,我……”
話未說完,她已將頭埋入膝間,肩膀微微聳動。
被剝去外裳,穿上囚衣的人,彷彿被去掉了大半的尊嚴。單薄的衣料遮蔽面板,經不起一點點帶著侮辱性的觸碰,可是又比任何時候,都期待純粹的肌膚之親,渴望被溫柔地撫摸。
“婉婉,別哭……”
鄧瑛抬起自己的手,扶住她的肩膀。她身上輕輕地顫了顫。
“別哭,是我做錯了,對不起,是我做錯了。”
他說著,輕輕地摟過楊婉的身子,將她擁入自己的懷中。
“我從前什麼都不知道。我父親有罪被誅,而我戴罪而活,後來受刑入宮,我不可能再有身份,去愛我摯友的妹妹。可是你太好了……”
話至此處,鄧瑛也哽咽了。
“我騙我自己,把自己當成你的囚徒,跟從你,受你管束,聽你的話。這樣一來,哪怕跟你在一塊的時候,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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