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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南叔打了電話。

他這才想起來我把人家的傘砸壞了。

當時只顧著去醫院,忘了這件事了。

我知道他後來一定在醫院守了很久,不然以他的性格,肯定不會忘記這件事的。至於後來,估計是在忙吧。

我聽茜喏說我出院他之所以沒來接我,也是因為有案子。

那幾天他都很忙,只能半夜來看看我。

和南叔通完電話,我思索了一會兒,準備打扮打扮再去,現在先收拾收拾,把以前的包和衣服賣掉。

“如意,你每天拎著個包,還以為你很喜歡包呢!”茜喏也來幫我,不過得知我要賣包什麼的,還是有些驚訝的說了兩句。

喜歡包?

看著我的包包和衣服,我笑了起來。

“其實吧,我並不喜歡,不過你知道的,要裝名媛什麼的,包和衣服必須的。你看這個LV的包,LV,那不是驢嗎?”

以後這些都不需要了。

現在這些包和衣服唯一的作用就是賣錢。

“茜喏,我要重新開始,幫我拍照。”我說道。

“拍照?”

“對,這些東西全部掛二手平臺上。”

我的包和衣服相比較於真正愛這些東西的人來說不多,對我來說多了,他們都是我不得已買來充場面的。這麼多年,早就厭惡這些東西了。

除了這些,還有高跟鞋,小首飾什麼的,我都不想再看見。

我真正愛這些東西,一是在十八歲前,二是被包養的那一年。

十八歲前,是因為喜歡好看的衣服和裙子,也喜歡搭配我衣服和裙子的包。

被包養的那一年,是因為這些東西買了之後轉手賣掉就能賣很多錢。

至於未來會不會喜歡,我不知道。

因為這八年的時間,我連穿自己喜歡衣服的權利都沒有,也許對這些東西我早已經厭惡。當然也有可能在未來的時間,我會很幸福,也會重新喜歡上這一切。

拍好照片,我把這些東西掛在了二手平臺上。

不過我想也賣不了多少錢,畢竟這些東西有的已經用了好幾年了。

我又開始網購,買了平底鞋,一些穿著不那麼露的衣服...

唯有一個耳環我沒賣出去。

茜喏問我為什麼。

“領我入門的姐姐給的,她人很好,可惜的是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我也一樣,只是她自殺死了,我自殺沒死成,我明天去看看她。”

看著這個小首飾,就想到當初的那個姐姐。

那個時候,我還是接點小生意,沒有像現在這樣。

她說我這樣的人,那是頂配,打扮出來,遇到有錢的,一夜兩三萬都有可能。

當時的我確實還算年輕漂亮,跟著她學化妝,打扮,用包和衣服裝飾自己。

無論是烈焰紅唇,還是清純少女,我都能打扮出來。

另外她還告訴我,我們只是出來做的,千萬不能發生感情。

這點倒是多餘給我說的,愛上誰是不可能的。

還有就是身體,定期檢查,手裡最好常備檢查的抗原和阻斷藥。

諸如此類的一大堆,都是她教給我的。

其實她大可不必教我這些東西,畢竟我和她是‘競爭對手’。

她說其實她也不想做。

當初的她也是欠了錢,沒我那麼多,可她什麼都不會,就只能這樣了。

可賺多了快錢之後的人,怎麼捨得這麼方便的收入呢?

除非實在是做不動了,否則誰會捨得?

她死的時候只有三十一歲,很年輕。

我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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