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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
前段時間,時常與老二他們插科打諢,起年少時,我也會提起十七,這是一個我認真追過,卻未追到的女孩。他們問,她是不是很漂亮?回答,否。他們又問,她身材很好?答曰,否。他們再問,她是不是氣質很好很符合你夢中情人的標準?仍答,否。於是這二人怒了,齊:你他媽的神經病,草。
為何你沒有追到她呢?這不合常理。
我,你們覺得我喜歡上她,這合常理嗎?
不合。
我吐一個菸圈,這就是了。
但直到今天,我仍舊不認為,那是一個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發生的一件錯誤的事情。
高一那會兒,春夏秋冬的變換並沒有什麼差別,校門外的那條街道,燈光一如往常灰暗,在我們清晨睜開雙眼時,天空依舊是漆黑一片。但就是在那一年,總有那麼多自以為是的不同。
記得要上初一的時候,我問耗子,上初中了有什麼打算。耗子,恩,我要深沉一,冷漠一,不能再像學那樣傻乎乎的了。我,在理,我也這樣想。上高一之前,我沒問耗子高中有什麼打算,如果我問了,我想耗子一定會,恩,我要風流一,我要把一大把妹子,不能再像初中那樣傻乎乎的了。
是啊,高一開始那會兒,當我們走進一座全新的校園,荷爾蒙分泌格外旺盛,並且理所當然的認為,我要談戀愛。
開始沒兩週,一個課間,雞子那筆讓我陪著從一樓上到四樓,去跟一個女生表白。沒有鮮花,沒有禮物,沒有蠟燭拼湊的愛心,就那麼直白的表達了愛。作為兄弟,尼瑪這是對我**裸的刺激啊!
這讓我想起初中時雷濤和雞子陪我幹過的壯舉:晚自習下課,雷濤陪我跟蹤女生,不是一次兩次,那段時間,幾乎是每天我們倆都這麼幹,兩個人就像兩個影子,跟在一群女生身後,她們走我們也走,她們停我們也停,最傻逼的是,跟蹤了那麼久,就沒敢上前去跟她一句話。雞子則陪我去找一個女生的住處,以備將來之用。一次週末打球,一女生跑去看,當時我表現的特賣力,回去的時候坐在麻木車上,半路看到那女生時,還把身子伸出車外打招呼。雞子問我,你真那麼喜歡她嗎?我,恩。那時,我還不知道,這女生去看打球,壓根兒就不是去看我的,是看另一個男生。那次我後仰投籃的時候還摔了一跤?好像半身都溼了。
高一,藝術節之前是體育節,兩個專案,跨欄拿了組第一,長跑得了個組倒數第一。當然這不是重,重是,女子百米,十七組第一,不過這孩子用力過猛,腳扭了,然後決賽,走到了終。這在當時屬於正常現象,不過我看到十七哭了。當時我想,恩,這孩子不錯。
那年體育節,午後的陽光很溫暖。
後來藝術節排話劇,手握大權的團支書雞子,讓我演男一號,我很高興,後來我才知道,男一號的意思是,你得先自己編個劇本,然後自己去導演,然後,你就是男一號了。呵呵,自編自導自演,我不做男一號讓你做啊?
高中之前,我其實是個菜比,從未有過組織活動、當眾演出的經歷——如果打架不算的話。
其實那時候我是一個文藝青年。
高一的語文老師王皇,大學剛畢業,素養很好的一個女生,第一堂課選課代表,我毫不猶豫搶了頭彩,也就搶了那個身份。王皇常跟我聊天,那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課間,她將我叫到教室外的走廊,上午純淨的陽光打在她臉上,勾勒出她白色的笑容,同學三三兩兩走過身旁,她軟聲細語跟我了什麼我早已忘記,唯記得她伸手幫我捋起擋住眼睛的劉海。
那時候寫週記,我文筆還算好,只不過字裡行間總有股年少的憂傷。起初她不信,覺得我沒那個必要,後來偶然一次寫到下雨,我,我喜歡下雨,因為那時整個世界都是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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