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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殺傷武器,不過此物造型比較笨重,機動性較差,陸軍主要將其用於既設陣地的防守,但對於水軍來說,則是進攻突擊的利器,是最重要的艦載打擊兵器。
絞車弩在陸軍部隊的改良主要是模組化和快速組裝,以此來提高移動速度,適應陸軍快速機動作戰的需要。而在水軍之中則不同,軍械監在王班的要求下,主要改良目標是提高威力和防護。實際上由於絞車弩本身的木質工藝已經幾乎到達時代巔峰,因此很難有太大提高,所以其改良主要從冶金工藝上著手。譬如加裝半圓罩形防護鐵板,對弩箭本身做出改進等。至於威力,則是從那巨大的弩箭著手,兒臂多粗的弩箭箭身被改為中空,且鐵皮儘量變薄,只箭頭仍重。而箭身之中則裝填粗煉火藥和大量拇指大小的鐵蒺藜,尾部掛防水引線,射出前點燃。如此一來,該巨型弩箭射中敵方船體之後,還會延時爆炸,殺傷力提高可想而知。
其次是炮車,此物也稱拋車,實際上就是後世人熟悉的拋石機、投石車,它與弩同為此時重型遠射兵器。炮車的歷史也非常悠久,相傳戰國時期就有了,《漢書甘延壽傳》裡曾引張晏注說:“范蠡兵法飛石重十二斤,為機發,行二百步。”三國時期,在官渡之戰中,曹軍使用炮車發石擊毀袁軍的櫓樓,時稱“霹靂車”(注:或因發出的石彈在空中飛行有聲,故名。參見《三國志》卷六《袁紹傳》。);後來為了提高炮的發射速度和效率,馬鈞還發明瞭車輪炮,即將石彈繫上繩索,繩索依次纏於輪周,作戰時激烈轉動車輪,當石彈轉到需要的角度時,以利刃斷繩,使石彈連續地拋射出去。大唐時,炮車的造型比過去大,甚至有一個車用兩百人操作的,又稱“將軍炮”或“擂石車”。而炮車在水軍中應用的歷史也很悠久,早在梁元帝時,大將徐世譜就將炮車裝在戰船上,在水戰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唐初時,樓船上就裝有炮車,它在水軍中的應用更多,戰鬥力也隨技術水平的提高而更大。
炮車在王班和軍械監的商議下——其實還有李曜的要求——主要進行“火器化”改良。除了車體構造進一步為了投擲發射火彈而改進之外,更關鍵的改進也是彈藥。簡單地說,是從石塊改良為燃燒彈。只是由於“火神液燃燒彈”本身製造工藝要求太高,因此最終選擇批次列裝的是粗製石油燃燒彈,軍械監的能工巧匠們為此發明了一種雙層彈體,裡面是一層比較脆的陶罐,中填粗煉石油,外面是石棉布,平時比較方便儲存,而交戰之時,再臨時澆上石油,點火發射。由於此時戰艦都是木製戰艦,一旦被這種燃燒彈擊中,造成的麻煩是比較大的,尤其是被多處擊中之時。
最後則是傳統的拍竿。這東西是在東晉初出現,始稱桔槔,南北朝時已普遍用於近戰時襲擊敵船,拍打敵人,是一種破壞性很強的重型近戰兵器,主要用來裝備大型戰船。所謂“拍竿者施於大艦之上……每迎戰,敵船若逼,則發拍竿,當者,船舫皆碎。”實際上,拍竿是利用槓桿原理,在船上建一大型t形活動架,將巨石繫上繩索,套於橫杆,一端掛石,另一端人拉繩索保持平衡。當與敵船靠近時,將巨石轉到敵船上空,然後鬆開人拉的繩索,巨石便砸向敵船。巨石可反覆使用,操作靈活。隋代楊素所造樓船“五牙”就裝有六支拍竿,到大唐時,此技術當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與應用。
其實李曜本人對於這種傳統的水軍近戰武器沒有太大興趣,但王班堅持認為這是大型戰艦近戰利器,他認為戰艦的威懾必須“遠近均衡”,如同人的雙腿,不能缺失其中任何一條。李曜也擔心自己過分干涉專業裝備技術的發展,因此沒有堅持。
不過王班堅持歸堅持,對於拍杆的改進倒也談不上很大——材料發展的限制非一時可以克服——因此主要是對絞盤、車輪等零部件進行最佳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加入了軍械監最新秘密產品“滾珠軸承”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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