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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陽光透過一個極為恰好的角度,透過鐵皮屋縫隙,射在陳浩雲臉上。
陳浩雲不耐的皺皺眉,擋著眼無奈的呻吟:“難怪原主不用調鬧鐘,這也太恰巧了!”
這樣耀眼,還有些熱,睡不下去了。
陳浩雲下意識一個挺腰,人就站在床尾。
咧嘴一笑,有些開心的去梳洗。
回來拿起手機開機。
立馬就幾道簡訊聲響起。
點開檢視,赫然是每星期白骨礦場打來的工資。
基本工資一個禮拜2000元,三個禮拜共6000元。
還有前面三個星期額外交多了一枚晶骨,獎勵元。
總共收入元。
這還沒算他後面那個星期的工資和多給的三枚晶骨獎金。
雖然陳浩雲知道自己以後不會缺錢,但此時此刻,還是不由得興奮的揚揚眉。
原身之所以敢去詭界打工,為的就是這個啊!
看看,只是一個星期的臨時工就有2000元。
這在人類世界,好多正式工都賺不到這麼多!
這就是原身不管警察勸阻,都毫不遲疑的簽署契約的緣由。
打工一個月,能賺來足以滿足他一個學期的開銷。
這種事誰能拒絕?特別是窮鬼。
收好手機,從房間的隱蔽角落,找出裝著銀行卡、戶口紙、身份證等等,對陳浩雲這個身份非常重要東西的鐵盒子。
陳浩雲拿出銀行卡和身份證,再把鐵盒子收到儲物格去。
為此浪費一個儲物格也沒問題。
銀行卡和身份證今天有用呢。
陳浩雲穿好鞋子,開啟房門走了出去,下意識的抬頭。
果然,6只阿飄已經飄在他頭頂。
這些阿飄根本就沒有傳說中害怕太陽的樣子。
只是,它們這白霧只能陳浩雲看到,並且不會遮擋陽光,沒法當遮陽傘使用。
聳聳肩沒做理會,自顧自的走向街道。
周邊房子寂靜一片,這片鐵皮屋建築群的住戶,絕大部分都是上夜班的那種。
天亮才回來,這刻正處於酣睡狀態。
等走出這片區域,城中村的熱鬧立刻出現了。
滿街趕著去上班的人群,到處都是各色早餐店。
陳浩雲買了幾個包子和豆漿,邊走邊吃。
等離開城中村時,已經吃晚。
他來到不遠處的警署,他這種去詭界打工的人,回來後必須得去警署報知一聲。
當然,也可以不去報到,但時間到了沒來報到,首先警署會去你家探訪。
家裡沒人回來過,那麼做標記,下個星期再來拜訪。
這樣持續一個月,那麼就會打上疑似死亡的標記。
三個月後依舊無聲無息,那麼就正式確定你已經死亡。
這和陳浩雲父母失蹤不同,這種明確去詭界,然後不回來的,可以確定死亡。
但是,如果察覺到你已經回來,卻沒有去報到,並且隱藏起來,讓人誤會你沒回家。
那麼好了,標記紅色標籤,把你當成重要嫌犯來確定。
那票被人類政府問責白骨礦場的罪犯,就是一開始隱藏自己蹤跡的傢伙。
所以陳浩雲不想被人類警察盯上的話,那麼就乖乖來報到。
進入警署前,命令6只阿飄待在外面。
誰知道警署能不能發現阿飄存在?反正不能讓它們跟進去。
在警署,申請事由,做個簽到類的報到就搞定。
不過也有麻煩事,那就是得用一種特殊儀器檢測一下。
因為儀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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