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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

雖然這大庭廣眾掏槍,肯定會引起一定騷亂。

但絕對比一個大火球扔出去好太多了。

陳浩雲其實對這個國家給出的配槍方式,想得更多。

按理,超凡對凡人,真的是碾壓狀態的。

強悍一點的都不需要動手,直接一個眼神就能讓普通人崩潰。

但這樣解氣嗎?不解氣。

超凡也是人啊,有時超凡就是覺得要動手才解氣。

這時掏出槍,這種只要人類有腦子就會畏懼的武器,被槍指著,肯定會嚇懵或求饒。

看到這樣子,超凡的怒火絕對會下降許多。

怒火下降,理智恢復了,那就好辦。

然後當遇到一些氣得超凡足以要殺人的事,國家情願超凡掏槍射擊,而不是用超凡能力大轟炸。

畢竟如劉正儀說的,開槍射擊也就是打死打傷幾個,超凡轟炸就是導彈襲擊街區了,死的不是一兩個。

唉,這是兩害取其小的選擇吧?

因為國家或許可以憑藉強大的實力,威懾超凡不要搞事。

但那些亂七八糟的各種二代三代,他們要搞事招惹超凡呢?

報身份?好多白痴二代的腦回路是與眾不同的。

只要你身份沒他長輩高,他就非常樂意甚至更加興奮的凌辱你。

只要是人,怒火上來了,可沒有理智可說的。

所以為了避免更大的損失,乾脆給國家認可的超凡配槍。

這槍不但是身份證明,也是保證事態不會失控的關鍵點。

因為就算再無腦的二代,看到目標掏出槍,也會第一時間退縮,事後調查清楚再來針對。

這一退,許多可能會轟動全國的大事件,就會因此消弭。

所以很多事,真的不是想當然的下道命令,或者制定個法律就可以解決的。

就比如二代們囂張跋扈欺凌弱小的事,合理嗎?肯定不合理。

違法了嗎?

這可說不定,因為人家很可能就是在法律法條邊沿上瘋狂搞事呢?

能處置嗎?不搞大幾乎不能處置。

甚至搞大了,也不是真正犯事的人被處置。

那要是超凡和這種二代對上,結果可想而知。

而做下轟動事宜的超凡,結果也可想而知。

不管他是否佔了公理道義,只要造成巨大傷亡,國家就必然要處置。

因為這是為了整體社會的秩序!

必須要讓超凡們知道,人真的不能隨便亂殺。

不強硬處置這樣的超凡,信不信立馬就是天下大亂。

所以為了預防這些明明一開始就是小事的事,不要變成捅破天的大事,超凡還是配槍好,還是那種極為顯眼的配槍。

這樣懂行人一看就知道什麼狀況,許多事就能因此消弭。

至於把所有超凡納入編制?

怎麼納入?

如陳浩雲這樣的,隨時可以溜到詭界去的,怎麼納入管理?

而且好多超凡不願意被管!

但國家給這些超凡發給一把配槍當做護身用,卻是大部分超凡會接受,並且樂意接受的。

因為這是特權,沒誰能拒絕。

所以管理一個國家,真的是好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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