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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領證救了我一命,可現在也是這個原因造成沒有辦法給這個人渣定罪。而且虐待也分為身體暴力和精神暴力,他對我說過那些話也就是聊天記錄,現在只能算得上是精神暴力的證據,身體暴力證據不充分,所以能否構成虐待罪在法律上也存在一定爭議。”
陳林:“這麼複雜!沒想到在法律上界定得這麼清楚,那侮辱罪呢?”
西西:“侮辱罪是指公開侮辱,造成被害人名譽下降,他沒公開侮辱過我,所以也沒辦法。”
陳林突然很生氣:“太過分了,他這種草菅人命的傢伙竟然定不了他的罪。那不就剩下襲警罪能判他了麼?”
西媽搖搖頭:“他雖然襲警,但是情節不算嚴重,而且他可以狡辯主觀不是故意針對警察大隊,頂多關幾天就放出來了。”
陳林氣得錘了下桌子:“那怎麼辦?就讓這種人渣逍遙法外?他差點害死西西。”
西西:“所以現在律師們建議以虐待罪入手,雖然我們沒有領證,但是有共同生活的事實,之前我們同居過,也有轉賬記錄什麼的可以作為證據證明經濟上的依存關係,還有共享生活資料等證據。不知道能不能判,不過這種罪名比較輕,就算真的判下來也可能關不了幾年。”
陳林:“沒有別的辦法了麼?”
西媽:“我們諮詢的是最頂級學府的教授,請的也是經驗豐富的律師,所以只能聽人家的建議。他們也很盡心盡力地幫我們了,這種案例確實特殊,屬於法律盲區,如果能以虐待罪量刑定罪已經很好了。還好西西和孩子現在平安無事,如果我女兒又什麼事我直接去殺了他,到時候讓法律判我故意殺人好了。”
看西媽也同樣恨得咬牙切齒,陳林也只好安慰說:“還好萬幸西西母女平安,不管這件事以後結果怎麼樣,那個賤人被判刑最好,即便沒辦法判他,還是希望你們能忘掉這一切,重新開始好好生活。以你們家的經濟條件,哪怕換個環境生活也完全沒問題。孩子就是新的希望,沒什麼比你們自己家人更重要,不要被不好的人或事繼續影響了,該翻篇就讓它翻篇。”
西媽對西西說:“小陳說的對,你這幾天都悶悶不樂的,無非就是怕渣男得不到報應,怕他再糾纏你和孩子。這些事情有我和你爸處理,你不用管,咱們盡力就好。哪怕最後真判不了那個人渣,咱們家也能應付得來。他要是再敢出現在我們面前,我就找人打斷他的狗腿,大不了我去坐牢。”
西西哭著說:“媽,你放心吧,這幾天我哭是哭自己以前太傻,很後悔當初那麼作踐自己。現在我也想通了,以後我再也不會做傻事了,也不會胡思亂想了。有你和爸爸還有寶寶在,我以後會好好的,咱們一家人永遠在一起。”
陳林很欣慰地看著她們,默默退出了房間。
一年後他從新聞上看到報道,渣男以虐待罪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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