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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泉灣工作的這一年多里,我沒少跟新聞媒體打交道,深知一個道理:凡事都得拿事實來說話。
無論你腳踏實地,還是好高騖遠,只要你不故作玄虛,鮮少有記者主動找你的麻煩,當然了,哪個圈子也免不了世俗紛擾。
再說了,誰還沒個朋友呢?
保不齊場下就坐有馬振江和王洪濤的朋友,比如白雪,雖然沒有發問,但審視的目光始終不離發言席,倘若我陷入困局,她定會出言相幫。
“鄭書記,您好!我是都江日報的記者,我想問一下您,龍泉灣鎮政府改善村居環境的專案,為何與其他鄉鎮不一樣呢?是安巖區政府給了龍泉灣鎮政府特殊照顧?還是龍泉灣鎮政府有意為之呢?”
安巖區政府曾不止一次叫停過龍泉灣改造村居環境的專案,但龍泉灣有市城建和規劃部門的批文,且專案招投標工作已經結束,施工單位並沒有服從安巖區政府的指示。
為此,馬振江給我打了許多次電話,甚至當面指鼻子罵過娘,而我給出的解釋,卻始終沒變過:“領導,施工單位有合同,我實在沒辦法。”
安巖區政府也找過施工單位,可施工單位都是些小建築公司,好容易承攬了政府的基建專案,又有承建合同在手,他們豈會放過這賺錢的大好機會?
我不知道都江日報的記者,是不是受益於馬振江,才會問我這些問題,但我明白,今天這劫不好渡。
靜等都江日報的記者提完問題,我深吸一口,強壓憤懣道:“各位,龍泉灣鎮政府早在去年就提出,要為轄區內人民改善村居環境。為此,我鎮請來了原土地局局長汪老爺子,和廈門藍氏集團設計部主管劉忠峰先生,等諸多建築行業翹楚,結合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政策法規,及安市風土人情,撰寫了申請報告,並繪製了建設圖紙。經安市城建、規劃和國土資源等部門層層審批,於今年五月份,我鎮便拿到了改善村居環境的批文,且在五月份底,已經完成了招投標工作,而區政府六月份中旬,才下發了改善村居環境的檔案。此時,承建商已經拿到了第一批工程進度款,根據合同約定,單方面叫停工程,需要支付95%的合同價款,而專案資金有一半來源於住戶,我總不能用人民群眾的錢,叫停該專案吧?”
我的回答,並沒有得到提問者的認可,本應該提一個問題的都江日報記者,在交出話筒前,嘟囔了一句:“那也不至於給農民修別墅呀?”
按採訪規則,我可以不回答這個問題,但傻子也明白,若不予以回應,就是預設了他的說法是對的。
“這位記者朋友,您先等一下。”我擺手攔下另一名記者,看向都江日報的記者道:“你的意思是,農民不可以住別墅嗎?”
都江日報的記者微微一鄂,卻聞身旁的記者道:“住別墅倒是沒什麼,可龍泉灣畢竟是農村呀?”
這名記者話語中明顯帶有一絲疑慮,似乎,對龍泉灣鎮政府在農村修獨家小院,頗感疑惑,致使現場的氣氛,陷入了一種難以形容的詭譎,所有人都在思考一個問題,農村到底能不能修別墅。
提問的記者年齡不大,但目光老陳,絕非是初出茅廬的無知青年,所以,我刻意問詢了一下:“這是您的問題嗎?”
“是的。”
得到確切的回答後,我並沒有急著作答,而是看著他將話筒遞給了另一名記者。
“在回答您的問題之前,我先宣告一下,龍泉灣人民拿到的政府補貼,和其他鄉鎮一模一樣,並沒有受到特殊照顧。”做好鋪墊後,我忽然有些後悔,這樣說雖然能自證清白,卻會得罪區委領導,但事已至此,也只能硬著頭皮往下說了:“土地對農民來說,就像你們眼裡的報社,是他們工作的地方,在場的所有人,都懂得住在單位附近,方便上下班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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