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蚊子哦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70章 集市,孤仙志,一隻蚊子哦,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道了,你想想這是誰的地盤?這可是趙氏的地盤,人家做什麼的?人家做的就是丹藥的買賣,你擱這裡賣丹藥給他們店?你覺得他們會收嗎?他們沒讓巡邏隊逮你就算不錯了哦。”
散修一番話說完,再次笑笑,似乎覺得張志文太傻,而後他搖搖頭,揚長而去。
張志文這下明白了,他確實一時間沒想到這個問題,他心切賣丹藥,忽略了這個很重要的事情,而世俗跟飛仙城畢竟還是不太一樣的,世俗裡,賣點藥材什麼的,別人是收的,也沒不讓人賣的說法,可這裡不一樣,這丹藥生意明顯讓趙氏壟斷了,而且丹藥跟世俗的藥材還是很不同的,這東西可是散修的必需品,誰都需要備一點,那麼趙氏豈能容他人在這裡兜售丹藥?
所幸張志文也沒當街兜售,不然估計巡邏隊馬上就找到他,然後抓他去服役了,那就更慘!
現在好了,丹藥賣不出去了,那怎麼弄?
張志文有些無奈了,但他想了想,覺得還是要去試一試其他地方,這城西是趙氏的地盤,可飛仙城其他地方也不是趙氏的地盤啊,去別的地方看看,說不定可以賣出去。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div>
至於兜售丹藥,那基本行不通,就算私底下交易,風險也極大,不到萬不得已,張志文暫時不打算冒這個險。
如此,他就去了飛仙城其他地方,不過一天下來,他找遍了飛仙城其他城區,一家丹藥鋪都看不到,看來這四大家族都已經商量好了,誰的生意就誰來做,涇渭分明,將飛仙城徹底掌控在手中了。
此刻,天也快要黑了,張志文不得不先回去了,否則一會兒巡邏隊來查人,被逮住就完蛋。
但張志文心裡頭很是憋悶,這飛仙城的四大家族簡直就是霸道至極,難不成非逼得他回去林氏仙府找林明月討要獸糞園的差事?這事情,張志文不太想做,倒不是面子問題,他不在乎什麼面子,都當過乞丐,挑過大糞了,區區面子算什麼,他擔心跟林明月走太近,到時候免不了捲入林氏家族的紛爭,他好端端的一個人修煉不好嗎?犯不著捲入那種麻煩,萬一惹了不該惹的,他到時候只怕就是別人的替死鬼。
張志文不甘心,這一夜過去,第二天,他還是打算去找找門路,如果賣不出這丹藥,往後他很難提升修為的,靠著當差那點月奉,那何年何月才能離開這裡?難不成一輩子在這裡給人幹活?
既然店鋪賣不出去,他打算去集市看看,這集市說不定有人願意收,而他只要避開趙氏地盤的集市不就可以了?
如此,他直接就去了城東集市,這集市也是很大的,擺攤的人各種各樣,擺的東西也是琳琅滿目,終於,他看到了一個攤位上擺放著丹藥的了,他頓時大喜,不過他有了前面幾次碰壁的遭遇,他現在就不露聲色,假裝是隨便逛,然後逛到了這攤子前。
這擺攤的是一個年輕人,大約二十出頭,一身青衫,他坐在攤位上,有些愁眉苦臉,很顯然,這廝生意不太好的樣子,周圍也沒什麼人找他買東西。
他擺的東西里面,除了一枚丹藥,其他的還有幾張看著似乎是野兔妖的皮子,還有幾根不知道什麼妖獸的骨頭,就這麼點低階的東西,大多數走過去的散修看都懶得多看一眼。
張志文則假裝看東西,蹲了下來,而這個年輕人也不招呼張志文,依舊跟木頭人似的坐著,別的不說,光這種態度,恐怕有些想買東西的人都直接不買了,這年輕人,不但東西差,還不會做買賣。
不過張志文倒不關心這個,他隨意的拿起一根骨頭,問道:“這什麼東西?”
年輕人終於看向張志文,而後一副半死不活的口氣說道:“野豬妖的後腿骨……”
“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