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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四年大唐發生日食一事。
甲子朔便是四月一號,後世的愚人節。
李忘憂問清紈絝們,當日是貞觀四年三月二十七號後,立即想到了利用日食,裝神弄鬼,忽悠城內上萬百姓。
日食,在後世即便是小學生,也能說清楚其原理。
但在華夏,自古便是不祥之兆。
通常情況下,人們都將日食稱為天狗食日,“日”代表天帝,皇帝是天之子。如果出現日食,就是妖孽侵犯皇帝統治的凶兆。
日食不僅是不吉利,而且是大不吉利。
其實不僅華夏如此,在天文學尚未完善的時代,世界各國對於日食的態度,都大抵相差不大。
所以,當日食發生時,這些事情便會被鄭重其事的記載在史書之中。
李忘憂回憶起史書記載,貞觀四年四月一號要發生日食,便立刻想到憑藉這次日食,來解決城內屍體火化的困難。
既然百姓愚昧,一味宣傳卻也未必有效,而且時不我待,這種時候,利用日食捏造出一個“疫鬼吞日”的說法來嚇唬嚇唬他們,就是最有效的辦法了。
李忘憂不僅打算嚇唬鄢陵縣百姓,他還立即寫了奏章,讓快馬送去鄭州,呈給一直駐留在鄭州行在,觀望許州疫情的李二知曉。
他同樣在奏章之中,將三日後將要發生日食一事,歸結到“疫鬼吞日”一事上。
李忘憂給李二寫這封奏章,自然是為了給自己預先鋪墊,免得將來朝堂之上,那些閒得蛋疼的御史又拿自己焚燬屍體一事來彈劾他。
同時,李忘憂這也是在給李二解圍。
畢竟唐時日食乃是不詳之兆,而且通常會歸結為皇帝失德,奸黨當道。
李忘憂提前三日,給李二送去奏章,言明這乃是許州疫鬼作祟,自然也避免了日後群臣的非議。
畢竟雖然李二與李忘憂這叔侄兩人,藉著做出“黃金失竊案”這個局,狠狠的坑了一把世家門閥,將王仁佑、鄭元壽等人都掃出了朝堂,但世家的勢力在朝中卻依舊不可小覷。
這種麻煩,能免則免。
何況李二除了很固執想要將長樂嫁給他這件事外,對於李忘憂真心不薄,故而李忘憂也是投桃報李,沒有忘了回饋自己這個叔叔。
不過李忘憂這份奏章,送到鄭州去,卻也引出不小的麻煩……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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