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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忘憂按下複合弩的激發扳機後,弩弦失去束縛,在彈簧鋼打製的弩臂提供的巨大反彈力作用下,瞬間推動精鋼羽箭順著滑軌向前飛去。

下一刻,李忘憂很清晰的從瞄準鏡中,見到了遠處那頭野豬身體側面,綻放出了團血花。

不過野豬中箭後,卻並未立即倒下,而是像中了定身符般,身體頓時僵直住了。

李二等人沒有望遠鏡,並看不真切三百米外野豬情況。

不過眾人見李忘憂射出弩箭後,野豬卻沒有絲毫動靜。既不見受傷發狂,也不見野豬逃走,似乎毫無知覺一般。

程咬金長出口氣,大笑道:“哇哈哈哈,子憂,你小子大話吹噓了半響,結果這一箭射出,卻連箭都不知飛哪裡去了。”

李二也跟著笑道:“子憂不善射,倒也並不奇怪。好在那頭野豬並未被驚動,子憂,你還可補上幾箭,再嘗試一番。”

李忘憂這時卻直接將手中的複合弩收了起來,他方才已經從瞄準鏡中看得很清楚了,自己剛才射出的弩箭,很準確的扎入了那頭野豬側面的胸腹處,按照牛武所言,那裡便是野豬的要害所在。

野豬中了自己一箭後,不僅不跑,反而僵直在那裡,顯然是被弩箭直接射穿了心臟,一擊致命了,連再補上一箭的需要都沒有。

李忘憂也沒想到,自己這把複合弩的第一次“實戰”,既然就如此完美。

兩三百斤的野豬,被他從三百米外一箭擊殺,這種刺激的感覺,讓李忘憂不自覺的腎上腺素極速分泌,心臟跳動得十分快速。

據說男性對於槍械、弩弓的喜愛,是深入基因之中的。

李忘憂在後世可沒有摸過幾次真槍,除了上學軍訓時射擊過幾發子彈外,還真沒什麼機會摸槍,就更別提用槍械或者弓弩打獵了。

他簡直愛死自己手中這把複合弩了,能親手用弩弓獵殺一頭野豬,讓李忘憂感覺爽到了骨子裡。

對於程咬金與李二的話,李忘憂很裝逼的朝複合弩吹了口氣,彷彿弩弓也如同槍械散發硝煙一般。

“補箭?真男人從來無需補箭,一箭致命才是真諦。”

程咬金不屑的撇撇嘴:“你小子倒是會說漂亮話,可那頭野豬還好生生的站……”

他話未說完,便愕然見到遠處那頭站立不動的野豬身體一歪,轟然倒地。

之前圍著野豬狂吠的獵犬,理解衝了上去,一口咬住了那頭野豬的後腿,用力想將野豬拖回來邀功。

但兩三百斤的野豬,哪裡是這幾頭獵犬可以拖得動的,任憑它們用盡全力,也沒能讓那野豬移動分毫。

李忘憂見到這一幕,臉都黑了。

尼瑪,這頭野豬自己可是準備拖回去大快朵頤的,這種難得的野味,味道應當值得期待。

他在後世可從未吃過真正的野豬肉,別說華夏還有多少野豬存在,即便有,那賣的也是天價,哪裡是他這小白領吃的起的。

其實李忘憂不知道,野豬肉的味道一點也不好吃。

野豬肉脂肪含量低,羶味重沒有什麼香味,又有股濃郁的腥臊之氣。其肉質硬而且很柴,味同嚼蠟,根本沒有任何好吃之處。

這也很正常,家豬雖然是野豬馴化而來,但經過一代代的馴養培育,家豬的肉香味,其實比野豬肉不知高到哪裡去了。

只不過後世任何東西,只要沾了“野味”二字,就會變得很高大上起來,代表了綠色生態,價格高昂。

至於味道如何,其實未必有人真正在意。

李忘憂就是被“野味”二字欺騙的人群之一,滿腦子裡都在琢磨野味的味道。

自己獵殺的野豬,被這些獵犬咬了後,還能不能吃?

這群獵犬,沒狂犬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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