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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一口茶,平息了自己心裡的怒氣,淡淡道:“我也想要孩子好,但是我們之間,你也知道,現在的情況,有些特殊,所以我之前才說,要先我們談好了,再去跟孩子談,不然的話,到時候還是會因為
各種各樣的原因,產生誤會的。”
陶玖聽了,附和著點頭:“我也知道,所以我想我們之間,先達成一個協定,一個對孩子來說,最好的協定。”
她知道,之前的建議,洛錦燦估計是不會答應了,所以,她想了想,又提出了一個不算建議的建議。她說:“之前我們之間是有約定的,但是因為我的離開,破壞了約定,我知道錯在我,我道歉,但是我覺得,目前來說,如果可以繼續先前的約定,再重新商量一個分開的時間的話,對大家來說,或許是目
前最好的選擇。”
也就說是,還是按照原來的樣子,陶玖假扮洛錦燦的女朋友,但是得約定期限。
洛錦燦也懶得再糾結於之前的話題,既然陶玖重提之前的約定,那麼他也不是小氣的人。
想了想,他說:“約定可以繼續,但是這一次,我希望大家都能理智一些,不要做一些有損於雙方的事情。”
陶玖沒有意見,點頭:“嗯,我同意。”
隨即,洛錦燦就和陶玖約定的事情,再商量了一會。
初步確定,由陶玖按照原計劃,假扮洛錦燦的女朋友,但是不同的是,這一次的約定,限期三年,如有一方違約,必須付出極大的代價。
孩子那邊,由雙方一起出面,解釋清楚事情的始末,必要的時候,兩個人可以結婚,但是期限一到,就必須離婚。
離婚以後,由孩子自由選擇要跟從的人,另一方也無權干涉對方分開後的一切生活,權當彼此是陌生人。
為此,洛錦燦還擬定了條款,臨時找來了律師,和陶玖簽訂了相應的合同,以防萬一。
拿著手裡的合同,洛錦燦說:“既然合同都簽了,那麼晚上你就跟我回去吧,住酒店也是浪費錢。”
既然已經答應了繼續約定,陶玖也沒拒絕,點了點頭,跟著他回家了。
第二天,所有的人都相安無事,大家也沒覺得很訝異陶玖的出現。一切,似乎變得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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