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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大跌眼鏡的大計劃,陳淺內心也不由的有些激動起來。
那個計劃一旦實施,肯定能在全球範圍內都引起不小轟動的。
這對馮祝和周洋的人氣以及名氣肯定都會有一個大幅度的提升!
“行,行,沒問題!”
當電話那頭的倫斯小姐再次提出見面請求的時候,收到陳淺點頭授意的何總也是很乾脆的答應下來。
這必須得見面啊!
他們還要籤合同呢!
除此之外,陳淺也得出去刷一刷存在感讓這個世界電影中心的大佬知道他的存在啊!看書喇
他得讓他們知道這首歌是他拿出來的!
有了這個鋪墊,下次他再需要找他們合作的時候就不用再麻煩雲天傳媒了。
飯後,陳淺在何總的幫助下直接前往約定地點見到了這位倫斯小姐以及他的老闆。
跟陳淺一樣,他的這位老闆科恩先生也是奔著認識陳淺來的。
大概是因為這場合作的原因,雙方頗有種一見如故的味道。
相談甚歡。
當然,不管是這位倫斯小姐還是他的那位老闆,在看到陳淺的年紀之後都明顯的吃驚不小。
他們都沒想到這首歌的真正主人居然這麼年輕!
為此,那位科恩先生還一臉驚歎的感慨了一翻。
簡單的客套了幾句之後,雙方就正式談起了這場合作。
在把相關的規則和條例說清楚之後,陳淺很果斷的跟他們簽下了合作合約。
很有意思的是,雙方都覺得自己撿了一個大便宜!
陳淺覺得用一首歌曲就換到了這種註定能轟動全球的大新聞,他覺得很值。
這一次馮祝和周洋上漲的人氣可不僅僅是國內!
這是在國際上狠狠的刷了一波存在感!
而對於科恩先生來說,雖然跟音樂節相關人員談這件事的過程費了不小的心思和代價,但跟這首歌比起來,那些小代價根本不值一提。
這場合作皆大歡喜!
當然,陳淺並沒有馬上把這首歌的演唱權授權給對方。
歌曲就在他手裡,他隨時就能給出去,但邀請函可不在科恩先生手裡。
他得要馮祝和周洋正式收到邀請之後才會給他們正式授權。
當然,在這之前,倫斯小姐可以在暗中練習和熟悉這首歌曲,這是不限制的。
這是陳淺特別申明的一個前提條件。
“沒問題!”
科恩先生回答得也很乾脆。
當然沒問題!
收到邀請函之後才授權,這是很正常的嘛。
只要不耽誤練習就行,反正他們這首歌要正式釋出也肯定得要做一系列的準備工作,這些準備工作做下來,音樂節估計都要開始了!
他們不差這幾天時間。
而且這位科恩先生也已經跟音樂節官方那邊確定了時間。
正式的邀請函將在七天後正式發出。
這是非常正式的邀請函,跟其他嘉賓的邀請函一模一樣,都是可以透過所有官方渠道查驗到的。
這是陳淺想要的結果。
在正式簽訂合同之後,陳淺和這位科恩先生以及倫斯小姐也都分別交換了聯絡方式並說了有機會再合作之類的話語。
至於這些話語到底是不是客套話,那可能就要看他們第一場合作的市場反饋了。
不過他們分別之後這位科恩先生和倫斯小姐會特意去打探一下陳淺的個人資訊那也是肯定的。
事實也是如此。
在跟陳淺三人分別之後,科恩和倫斯小姐回到車裡的第一時間就開啟手機進入國內的網路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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