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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結婚的那一年。我在撒哈拉沙漠裡只有幾件衣服加上一個枕頭套紮好的袋子之外,就什麼也沒有了。
後來,我的丈夫用木板做了一個書架和桌子、椅子,就算是一個家了。
有一回,荷西出差回到西班牙本土去,他說要回父母家中去搬一些屬於他的書籍來,又問我還要什麼東西,可以順便帶回來。
一想就想到了在他床角被丟放著的那個陶土寶瓶,請他帶到沙漠來。
聽見我什麼都不要,就指定了那個半殘的瓶子,荷西面有難色,沉吟了好一會兒不能答應我。
荷西家中兄弟姐妹一共八人,他排行第七。也就是說,在他上面除了父母之外,其他六個手足都可以管他——雖然他並不受管,可是總是有那麼一點點受限制的感覺。“那個瓶子是大家的。”他吶吶的說。
“都丟在牆角,像垃圾一樣,根本沒人去理會它。”我說。“可是萬一我去一拿,他們就會理啦!”
“那你把鋼琴搬來沙漠好了,媽媽講過,家裡人都不碰鋼琴了,只有echo去時才會彈一彈,她說鋼琴是給我們的。”
“你要叫我把鋼琴運到沙漠來?”荷西大吃一驚。“不是啦!要的是瓶子,你又不肯,那我就要鋼琴好了。”“瓶子比鋼琴寶貴太多了,你也知道——”
“是你大學時代海底撈出來的呀!不是為了可能算國寶,還是夜間才偷偷運上岸給藏著的嗎?”
“就是這樣嘛!他們不會給我們的。”
“可是放在家裡也沒有人珍惜它,不如給了我吧!我們也算是你的家人呀。”我苦苦的哀求著。
“怎麼去拿呢?”
“你根本不要講,拿衣服把它包好,就上飛機。等到他們發現東西不在了的時候,大概已經是兩三年以後的事情了。”“好,我去偷。”
“不要講得那麼可憐嘛!是你在加底斯海底打撈上來的東西,當然是屬於你的。”
沒過一個星期,這個瓶子就悄悄來了非洲。
我們開心得不得了,將它放在書架的頂端,兩個人靠著,細細的欣賞它。
這是一件由“腓尼基人”沉船裡打撈出來的半殘瓶子,以前,可能是用來裝稻米、麥子,或者是什麼豆類用的。
為了確定這個瓶子的年代,荷西曾經將它送到馬德里的“考古博物館”中去鑑定,鑑定的當時,擔心它會因為屬於國寶而沒收,結果那裡的人說,館內還有三、五個完整的,這隻殘瓶才被拿了回來。鑑定之後說——確實是腓尼基人當時的物品。
我們一直帶著這個瓶子,由馬德里到沙漠,由沙漠到迦納利群島,這回才由迦納利群島帶回了臺灣。
有趣的是,迦納利群島那個空屋,小偷進去了五次,都沒想到這個寶瓶。他們只偷電器用品,真是沒品味的小偷。寫這篇文章時,我又查了一下有關“腓尼基人”的資料,據臺灣中華書局《辭海》這本辭典中所記載,照抄在下面。“腓尼基”(phoenicia)古時敘利亞西境自黎巴嫩山西至地中海一帶地方之稱。初屬埃及,公元前十四世紀頃獨立,人民屬“閃族”。長於航海貿易,其殖民遍於地中海岸。其所通行之拼音文字,為今日歐洲各國文字之源。公元前九世紀以後,迭屬於亞述、巴比倫、波斯及馬其頓;至公元前六十四年,羅馬滅之,以其地為敘利亞省之一部。
我很寶愛這隻得來不易的瓶子,曾有鄰居苦纏著叫我們賣給他,這是不可能的事。只要想到《辭海》中寫的那個“公元前十四世紀”、“公元前九世紀”、“公元前六十四年”,就知道曾經有多麼古老的歲月在它身上流過。何況它是我的丈夫親手打撈出來的。
看了這張圖片的讀者,請不必用“百合鑰”來盜我家的門,它不在家中,在一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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