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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就把這麼好看的銀器,堆在地上賣。我說的是——玻利維亞的印地安人。

說到旅行,其實最不喜歡看的就是風景——那種連一個小房子都不存在的風景。總覺得那就等於在看月份牌。說起月份牌,早年那種印著美女的,反而比純風景更耐看。總而言之,我旅行,最喜歡在裡面混來混去的地方,就是亂七八糟的趕集。

玻利維亞的首都拉巴斯,海拔四千公尺,比起臺灣的玉山頂來,還高過好多。而人群,總也不怕那個“高山症”,滿街擠來擠去,一半全是遊客。對於肯來這種地方的遊客——包括我自己,都是欣賞的。這叫做選地方,測品味。

好,這些銀器大把大把的堆在地上賣。我抵不過這份引誘,人就蹲下去了。

也因為這批東西慢慢沒人做了,取代的正是臺灣出口的塑膠品。翻來翻去,不容易找到照片中餐具柄上同樣花紋的,也就是說,成不了一套。

當時,揹包已經滿得溢位來了,而自己也知道,今生不可能用一副銀的刀叉去吃飯,可是看到這些耐人尋味的好手工,還是捨不得就此掉頭而去。光看那一支支叉子,它們的尖齒切面那麼粗獷,就喜歡。

在拉巴斯好多天,每天東張西望,手裡捉著的,不是一把小匙,就是一把刀;然後,每個小攤子前又蹲下了我,翻呀!要翻出那把柄一樣的花紋來。

那次的中南美之旅,到了玻利維亞,算是投降,把那顆飄泊的心,交給了這些小攤子。

照片中的那一堆銀器,不知反覆走了多少回舊街,方才成了一大把。回想到,在那寒冷又舒適的高原上,老是捉了一把刀叉走路,唯恐買來的配不成一套,那份痴心,真是莫名其妙。也因為這份看不透,覺得人生很好玩。

萬一看得透透的,這也不要,那也不喜,生活中不能產生花樣,做人的無悲無喜境界雖然很高,卻並不在我的俗人生涯裡,起碼,在當時——一九八二年。

這套銀器結果跟回了臺灣,一次也沒有用過,順手把它們一插插進了一隻闊口瓶子裡去。

每年總有那麼一兩次,我把它們倒出來,用擦銀粉略略擦一下;不給它太黑,也不能太亮。玩著這安靜的遊戲,即使在無人的深夜裡,眼前呈現出來的,就是那片拉巴斯的舊域區,那些紅紅綠綠的印地安人,在我的客廳裡,擺滿了攤子,喧譁的市聲也傳入耳來。

回憶的效果,貴在於它的那份魔幻和華麗。起碼,中南美洲的夢,是這麼來來去去的。不,我不敢再回到那兒去,只為了儲存這份回憶中的自我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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