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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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會不會給皇帝丟面子。
崇禎這人很愛面子,所以有時候他殺不殺人,決策因素不是看對方罪該不該殺,而是“外面的人是否會因為皇帝這次沒殺人而看不起皇帝、覺得皇帝丟臉了”。
以至於崇禎朝各科的給事中也暗暗掌握了這個規律,對於自己想攻訐的政敵,一旦對方攤上事兒了,他們被皇帝召對時,就添油加醋說“這次的事兒外面都知道了,傳得沸沸揚揚,如果陛下不嚴明執法,恐怕會被天下士林恥笑”。
如此一來,陷害死犯事兒大臣的機率,就能提高那麼幾成。
當然,這招也不可能百試百靈,不然崇禎朝的文官早就被政敵陷害殺光了,崇禎也是有底限的。
如果科道言官敢誇大其詞、最後被發現純屬捕風捉影煽風點火,那也會付出相應的代價。坐實了誣告罪的話,被反坐殺頭的也不是沒有。
這一次,要給楊嗣昌的疏忽定罪,崇禎首先召見的便是兵科給事中沈迅。
好在楊嗣昌也不傻,他離京外出督師,留在京城的兵科給事中當然都是他安插的心腹——歷史上,這位沈迅和後來的兵部尚書陳新甲,都是楊嗣昌外放前提拔上來、留在京城兵部的耳目。
楊嗣昌活著的時候,沈迅和陳新甲之間關係還可以,兩人也都忠於提拔他們的楊嗣昌。
但楊嗣昌死後,這沈迅和陳新甲的矛盾就激化了,最後陳新甲被人彈劾問斬之前,沈迅還落井下石了,結果崇禎聽說之後,都有些不齒,還噴他說“當年楊嗣昌提拔你倆,要是讓你上你還不如陳新甲呢”。
所以,如今這一切雖然還沒發生,但沈迅好歹是忠於楊嗣昌的,此時此刻還不至於跳反。
面對皇帝的垂詢,他也誠懇地說:“陛下,臣以為此次變故,湖廣兵備沈樹人所奏確屬有理。張獻忠並未能攻佔、長期佔領襄陽,只是派出了一些死士滲透入城刺殺。
這些人都不穿甲冑,兵器也是另外偷藏進城的。讓朝廷大軍負責排查這些刺客,屬實有些為難。所謂術業有專攻,出了這種事兒,應該是王府護衛和地方典史、衙役捕快的罪責。
如果是發現了流賊滲透後、一刀一槍正面搏殺打不過流賊死士,導致城池陷落,那才是守軍將士和督師督撫之責。”
崇禎原本其實也不太想嚴懲楊嗣昌,因為他已經通篇細讀過了沈樹人的奏請,看明白其中“張獻忠謀害藩王,就是想陷害督撫、利用大明律法的空子讓朝廷自毀長城”。
既然如此,崇禎也不傻,不能中了張獻忠的計。
因此,只要皇帝不丟臉,有臺階下,就可以不殺楊嗣昌,最多隻是訓誡降職、降低待遇、罰俸,但是依然管原來的事兒。
待遇可以降,權力不能隨便變,不能破壞剿賊大業。就像諸葛亮街亭兵敗、貶官三級,雖然掛右將軍的頭銜,管的還是原來的事兒。
崇禎對沈迅試探再三,見對方言辭懇切,有了臺階,這事兒也就暫時揭過。
然後他又召見了如今還只是兵部侍郎的陳新甲,也問了一番,陳新甲的意見也差不多,崇禎就決定等幾天、風頭過了再慢慢下論斷。
(注:歷史上陳新甲這時候已經是兵部尚書了,楊嗣昌都死了小半年了。但因為蝴蝶效應,設定陳新甲現在還是侍郎,要過一陣子才正式升尚書。)
……
然而,崇禎沒想到的是,大明朝到了這節骨眼上,黨同伐異互相攻訐的破事兒永遠不會少。
楊嗣昌走之前,把兵科的給事中都安排成自己人,但他不可能把六科的給事中,以及全部的科道言官,都安排成自己人。
楊嗣昌一派跟東林之間也有不少恩怨糾葛,所以很快就有一些不負責兵事的言官,也開始抨擊楊嗣昌,外加不服“襄王貴王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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