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你娶了我,為什麼又不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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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繡婉不是新派的人物,她只知道離婚這個詞意味著拋棄。
在她的認知裡,被丈夫拋棄的女人若是沒有謀生的手段,將很難在這個世道生存,還會受盡世人的非議和白眼。
她記得幼時,她家繡館附近有個老媽子,就是在年輕的時候被丈夫拋棄了,一個人帶著女兒到處討活做,靠著給人漿洗衣裳和煮飯打掃換取口糧。
後來她老了做不動事了,就被女兒送去了鄉下。
她在鄉下快要餓死的時候,拄著柺杖來城裡投靠女兒和女婿,可女婿嫌棄她又老又不中用,平日裡對她非打即罵,最後說是突然病死,也沒請個大夫,直接給送去埋了。
可是沈繡婉私底下聽媽媽和餘媽議論,說那個老媽子死的時候,臉上和手上的皮子泛著詭異的紫,分明是女兒和女婿不肯養她,她活不下去了,喝老鼠藥毒死的。
於是媽媽常常感慨,女人沒有男人依靠怎麼能成。
所以就算爸爸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姨太太那裡,媽媽也仍然覺得家裡面算是有個男人,也仍然覺得她和那些被拋棄的女人不一樣,她堅信將來她的男人在外面玩夠了,總會回家裡來。
姨太太也給爸爸生了個女兒,比她略小兩歲,媽媽在信裡時常提及,說姨太太最近在給她女兒相看結婚物件,卯足了勁兒要挑個和金城一樣的男人,媽媽口吻譏諷,說姨太太找破天去,也找不到像姑爺這樣好的男人。
沈繡婉不敢想象,若是媽媽知道自己被金城拋棄了,該怎樣絕望。
她淚凝於睫,怔怔凝視傅金城。
她第一次見到他,就深深地喜歡上了他,她不能也不願意離開他。
她忽然哭著抱住傅金城的腰,姿態卑微至極:“金城,我要是有做錯的地方,你說出來我一定改,求你不要拋棄我,求求你了……”
傅金城頭疼:“沈繡婉,離婚並不是誰拋棄誰,離婚是指夫妻兩人感情破裂,在法律層面上終止他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沈繡婉聽不懂。
她攏了攏肩頭滑落的吊帶,羞憤欲絕地哭訴:“可是你都跟我同房了,你怎麼能不要我?你讓我重新再嫁,我還能嫁給誰去?不會有人要我了,不會再有人要我了……”
傅金城捏了捏眉心。
這個女人的思想,像是頑固封建的石頭。
他試圖同她講道理:“沈繡婉,你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並非一件花瓶,你應該有自己的靈魂和思想。婚姻並非是男人單方面討要女人,婚姻是男女相互選擇——”
“當初是你同意娶我的,”沈繡婉哭得撕心裂肺,滿臉彷徨絕望,“你娶了我,為什麼又不要我?!你既然不喜歡我,為什麼一開始不肯說出來?我是識趣的人,假使最開始你沒給我希望,那麼我會識趣的自己回家!可是你沒有,你偏偏答應傅爺爺會娶我,偏偏答應他,你會照顧我一生一世!”
沈繡婉仍舊記得,婚禮上金城對神父許下的誓言。
也許他只是例行婚禮流程。
可她卻當了真。
沈繡婉淚如雨下,心酸地抬手揩淚:“我這三年一直在等你,我有努力當一個好妻子,我從未做過任何對不起你的事……我知道媽不喜歡我,可我還是乖乖地孝敬她。我知道大嫂、二嫂和小姑子她們都瞧不起我,但我全都忍了下來,我生怕給你添麻煩,所以我從未與她們有過口角之爭。即使知道你在外面交女朋友,我也沒有妒忌的同你大吵大鬧。
“可是……可是我在姑蘇的時候,明明不曾受過這種委屈,我媽媽和爺爺明明也很寵我的,我明明也是被家人疼愛著長大的……我過生日的時候,他們會特意給我買蛋糕吃……我還有長壽麵吃,是媽媽親手煮的長壽麵……”
她崩潰地閉上眼,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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