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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機倒把空間後,不由憂心忡忡:“這個問題,丞相可有良策?”

他說到正事兒,很是鄭重,稱呼也從賢弟又變回丞相了。

李素侃侃而談:“無法根治,不過可以設法緩解。臣以為,兩種本幣並存帶來的投機空間,還是可以忍受的。所以未來的思路,是要讓三種本幣並存,轉化為實際依然只有兩種本幣流通。

臣想到的具體做法,是讓銀、銅逐漸正常流通,而黃金則轉為國家儲備,只發行權利證明票據,但不實際交割。

考慮到黃金最少,也最便於統一管理,而且黃金儲存多久都不會生鏽,連銀那樣的發黑都不會,所以儲備損耗也是最小的,所以這個做法,應該會有挺強的操作性。”

劉備一開始沒理解,稍微琢磨了一下之後,他想到了已經問世二十幾年的“抄引國債”,便自然而然把李素說的“黃金權利憑證”,理解成了那種空手套白狼的“紙幣國債”。

那東西很容易超發的吧?就算名義上以黃金為擔保,但只要不承兌,那就還等於亂印,最後還是有較大機率信用崩盤,如何取信於商民呢?

劉備倒是不擔心自己亂印錢,但他覺得後世子孫太平久了,肯定忍不住,也沒有個約束。

有那麼一瞬間,劉備甚至產生了一種想法:要是皇帝的權力不是絕對無限的那就好了……也別限制太多,最好是有個超然的存在,在後世他劉備的子孫胡來的時候,幫忙踩一腳剎車,別鬧得太不像話就好。

可惜,這種超然的、又是為皇帝好的權力,根本不可能存在。如果權力大了,就會取而代之,權力小了,又沒用。

也就李素、諸葛亮這兩代可以絕對信任,將來可怎麼辦呢。

李素看了劉備的反應,就知道劉備理解錯了,這便給他細細分說解釋:“陛下不必多慮。臣所言‘黃金權利憑證’,並不是之前的國債抄引那類東西。

抄引之類,雖然有面額,也有朝廷商稅抵扣權作為最後的兌現保證,但畢竟還是會超發的。印多了之後,商人們說不定不知道要十年還是二十年後、才能進到足夠多的官辦專營貨物,來用完這些抄引。

臣所言的黃金權利憑證,則絕不超發,是有多少黃金,就印發多少,要有嚴格編號。比如某年朝廷統計,扶桑產金總計一千五百漢斤,那就鑄三百枚五漢斤重的金鋌,每枚官定價格假設為一百斤白銀,或者一百萬錢。”

李素這裡說的時候,把黃金的價格又定得高了一點。漢朝一開始一兩斤只有一萬錢,李素現在直接拔高到兩萬錢,其實有點盤剝。

但他和劉備也都是見識過桓靈時器實際金錢比價的,當時黑市價確實是已經一萬六一萬七換一兩了,遠遠超過一萬,反而是更接近兩萬。李素這次強行定了,也就是給個痛快。

另外,至於金和銀的比例,後世中原王朝雖然有過金銀一比四的時代,但那些幣制都會很快崩潰的,下場就是黃金普遍被窖藏。

至少要定到一比十,才能維持住,避免黃金大量退出流通。等後來近代資本注意國家施行“金本位”,白銀失去貨幣屬性後,19世紀時銀一度跌到14~17倍重量換1倍金的程度。

到了當代,黃金300多塊一克,白銀還不到十塊,能差五十倍了。這就是國家掌握黃金儲備、製造黃金稀缺的威力了。

所以,李素把金銀也定在二十倍、只要能控制住金,絕對是沒問題的。

劉備對這個定價比例沒什麼想說的,他只是不太理解李素說的“黃金憑證要編號防止超發”,所以讓李素深入解釋一下。

李素也不藏掖,儘量說得通俗易懂一些。

原來他的設想,其實就跟現代的“紙黃金”差不多,前面說的“章武二十三年鑄五斤金鋌三百枚”,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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