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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所當然地會一起進行吧?排除法在這裡不起效。】
——居然這樣……
【當然,我是覺得“額外工作”存在的可能性更大一點。不過話說回來,也可能是收藏家和天才的二選一。】
——為什麼?
【你覺得天才為什麼要急匆匆地離開三樓?】
——……你怎麼想?
【下毒到毒發總歸是有時間差的。如果是為了避免目擊屍體,確實就要在下毒之後儘快離開犯罪現場。】
——不,你說的不對。
【怎麼?】
——倘若按照你的說法,天才收藏家下毒後,收藏家和王馬進行了分屍。而兇手以外目擊者只有一人,那不還是代表了收藏家是兇手嗎?
【嗯……確實。】
——那麼兇手就是收藏家……
【等等,我說了“額外工作”的存在可能吧?如果王馬上三樓是為了完成“額外工作”,那麼他們倆就未必要一同進行分屍作業。】
——什麼額外工作?我覺得推理到這一步已經夠完備了,再想就是過度解讀了吧?
【具體來說,就是趕在畫家毒發之前殺死畫家吧?】
——誒?可是,那不就白白下毒了?
【啊,我說得不太準確,應該是在畫家毒發的時間點,採取了放血這樣具體死亡時間不明的殺人手法。】
——……但是,證據呢?
【硬要說,是屍體的傷口。電競選手的傷口可以由水果刀解釋,畫家的傷口又要如何解釋呢?另外,既然使用了分屍這種手段,當然要想想“分屍是否只是種屍體處理手段”。】
——分屍作為殺人手段,也太殘忍了……
【前提是殺人,這本身就夠殘忍的了。更何況大概不是在畫家活著的時候做的,他們大概是劃破動脈之類的吧,事後用切割屍體來掩蓋痕跡。】
——……
【說回案件本身,目前的推理是“天才收藏家下毒,收藏家王馬物理謀殺,最後收藏家獨自、或者收藏家王馬一起分屍”。】
——假設收藏家和王馬一起進行分屍。如果畫家死於毒發,那麼兇手就是收藏家。如果畫家死於失血過多,那麼兇手既可能是收藏家,也可能是王馬小吉。收藏家的機率還是大一些……
【假設收藏家單人進行分屍。如果畫家死於毒發,那麼兇手就是天才。如果畫家死於失血過多,那麼兇手就是王馬小吉。收藏家完全排除兇手可能。】
……
……
“說了這麼久,不還是三選一嗎?”催眠師抓著欄杆,“接下來幹什麼?算算誰的機率更大一點嗎?”
【就算要算機率,收藏家和王馬的兇手可能性也是一樣的,頂多排除掉天才。】解謎家提醒。
“沒別的辦法了嗎?”演繹部問。
弓道家搖頭:“死因不明兇手不明的案件。天才方搞出這種案子的意義何在呢?連兇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兇手的案件是什麼鬼東西啊?”
“等等。解謎家,我有一點想不明白。”預言家道,“倘若下藥——分屍的流程不變,天才三人一起下藥,一起分屍,不是更有效率嗎?”
【但那樣天才方就必然會出現兩位屍體目擊者。只要再有一人目擊屍體,便會立刻觸發屍體發現廣播。這對計劃的靈活性是極不利的。】
“那乾脆下了藥後直接綁起來扔某間房裡好了。沒有目擊者。”
【要配合弓道家部分的江之島分屍案,這個之前提到了吧?弓道家的合作條件。必須做出系列犯罪的樣子。】
“分屍是前提嗎……”
沉默。
解謎家也默默停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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