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誰在此處時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8章 卷末雜談,一些原設,彈丸論破可能性求和,當誰在此處時,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一卷結束,那就簡單說下原設吧。
首先,現在的三條線(第一卷中只出現了兩條線)其實在原來的構想中是兩部不相干的故事。自相殘殺是一個,最原終一的過去是一個。
原設中的自相殘殺線也與現在所見的有不小差異。
原設中每個角色的逃脫都要滿足特定的條件。例如其中一人的條件是“殺三個人並活過三場學級裁判”(這個條件真是變態……)。學級裁判也不針對兇手處刑,而是死人之後展開,隨便投出一個什麼人即可結束。應該有點像狼人殺?不過當時也沒有考慮那麼多,不如說當時我連狼人殺都沒接觸過。
然後,原設中,主角一行懟翻黑幕後,離開監獄,結果卻到了一個新的監獄。是關押他們的前一期的。在黑白熊的導向下。他們和前一期的人進行了新一輪的遊戲。新一輪的遊戲的主題是迷宮。總共五層,每一層有數量不等的迷宮格數,每一格的場地大小不一,每格的主題全都是密室逃脫。任何一格都可以直達上層或下層,然而門連通的地點又是會隨機變化的。參加者其中還有隨機選出的“希望”與“絕望”,他們的迷宮並非是空間上的而是時間上的……規則比較複雜,在這裡一時解釋不清,就不多說了。
而“前一期同學”的設定,不少都塞進了“最原終一的調查記錄”這條線。
此外,原設中的自相殘殺故事還有一個“偵探們的狂想曲”的衍生思路。大意是在自相殘殺中死去的角色在另一個世界醒來,每隔一段時間,會有隨機的人抽到任務(殺人事件的委託),接到任務後,擁有一次委託一位偵探與其同行的機會。同時也僅有一次指認兇手的機會,失敗了就會死掉。死去後,他的位置會被這個世界的一個偵探接替,遊戲繼續進行……
不過這個構思多少太過玄學,而且立足於自相殘殺的故事的基礎上。儘管看上去好像有點意思,還是放棄了。
最後是一些細節,例如超高校級的解謎家,原設是超高校級的偵探。vn這一期在原設中是雙偵探。不過vn後來採用了參加者只有才能沒有名字的設定,雙偵探就變得比較麻煩,於是更改為了“解謎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