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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新在弄,但是兩個人還是覺得特別有成就感。
這次出來之前, 林靜好和張美蘭數過身上的錢了, 一共加起來是一千三百塊, 就是這一整年他們攢下來的錢,擱這個年代,他們娘倆也能擠入富婆行列了,也好在這段時間夠努力, 每天做出來的甜甜圈只多不少,又攢下來一筆。
核算下來她們每個月的正常開銷, 還有給吳豔芬的生活費,這一年的攢下來的錢,是在林靜好的計劃範圍之內的,倒是張美蘭在數的時候, 還嚇了一跳。
1985年的平均工資,就算他們這個縣城經過漲工資之後網上拔高了一些,但是也只有四百五左右,這裡面還包括日常開支,如果全家人上工的話, 能攢下來的錢都很有限,一年有個五百那都是頂天的了。
不過也好在社會壓力並不是很大,別人也不像她們這麼有攢錢的意識, 手頭只要有個夠看病的錢就可以了。
然而現在,她們娘倆連吃帶喝,還有偶爾出去買東西,算下來竟然能攢起來這麼大一筆錢,著實讓人吃驚。
搬了個凳子給張美蘭,林靜好在她對面坐下來,在家裡頭現在有些話不好說,她也不想讓吳豔芬知道小混混的那件事情,倒是趁著現在,休息一下,順便和張美蘭說上幾句。
“媽,咱那小吃攤不擺了吧。現在距離過年也就還有不到兩個月了,這幾天咱先把這個屋子收拾了,等回頭抽個時間把家裡面的三輪車收拾收拾賣了,你看咋樣?”林靜好想了一番,才對張美蘭說道。
她這倒不是臨時起意,按照原定計劃,她確實準備年後開店,主要也是因為過年的準備時間多。
現在剛好碰了個巧,回去擺攤肯定避免不了麻煩,小混混又不可能離開縣城,她也不是不能報警,真的鬧起來,未必就非要忍讓,不過她仔細想了一番,這種人還是不要惹的好,砸個攤子,派出所也不能把人一直關著吧?
總有放出來的那一天,而那幾個混混看著也不像有文化有素質的,八成出來還要報復,她是走了,可是吳豔芬還在縣城。
混子不報復了,還有隔壁的王二薈,這事兒算下來得不償失。
儘管家裡還有張寧剛這個舅舅,但說句實話,他總不能帶著媽去廠子裡面上班,防不勝防這個詞,她還是懂的。
反正她也沒吃多大虧,這一年攤兒擺的也算順利,錢也賺到了,開店的打算也做好了,現在房子都租好了,說白了就是隻差開起來,不如趁著這個機會,把這個小房子好好收拾收拾,也不著急也不趕,回頭都弄乾淨了,舒舒服服的把店開起來。
不過張美蘭還是覺得有些可惜,小吃攤畢竟每天都能有不少進賬,今兒已經沒了昨天的害怕勁兒,聽林靜好這麼說,還是說了句:“那咱那攤子就到這兒了?”
林靜好笑,然後給她媽指了指這個屋子說:“媽你瞧,咱那攤子是到那了沒錯,但是馬上咱就有店了不是?回頭收拾好了不比攤子還來勁兒?何況,就算這幾天消停下來了,那幫混子終究不會這麼算了,那光頭是隔壁小薈的男朋友。”
一聽這話,張美蘭才發現,這沒由來的鬧事,原來不是沒由來,心裡面翻江倒海了一陣,才低下頭去說:“都怪媽啊。”
林靜好搖搖頭說:“這事兒還真怨不得您,她擺攤賺不上錢,被趙大娘抓著罵了一個月,又虧了家裡頭不少錢,這事兒怪她自己,不過她現在把錯怪到咱們頭上了,當初您的事兒早就過去了,她現在是歹著了一個報仇的機會,那是放不掉的,與其這樣,咱趁機把攤收了,就當放個假好好過個年。”
她說的合情合理,張美蘭這頭明白這事兒過不去,也就不堅持,否則這攤兒怎麼能擺起來,就算再擺起來,那回頭混混來鬧事,怎麼辦?
兩個人達成一致,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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