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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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青可憐?他哪兒可憐?裝可憐一絕吧?蘇銘真是倒了八輩子黴,沾上這種人就甩不掉。”
“我就想知道雲青什麼時候能自己出來,當了這麼久縮頭烏龜,裝了這麼長時間的‘受害人’,現在還沒想好怎麼說話嗎?”
“路人表示不信,有本事像蘇銘的公司那樣直接發宣告,發律師函,有證據怕什麼?欲蓋彌彰,更假了。”
……
前面控評的評論下面都是幾百幾千條的回覆。
拉到後面,才能看到真路人的評價。
“我覺得雲青長得真的挺好的,而且看了科普,他之前寫了不少歌,本人是真的沒什麼存在感,可才華確實有啊,沒必要diss他沒才華。”
“他之前寫的歌我就很喜歡,這次才知道歌是他寫的,曲也有他的功勞,我其實有點相信他的話,畢竟之前他合作過的歌手也有幾個火的,要蹭熱度也是那時候蹭。”
“悄悄地說,比起蘇銘,我更吃雲青這種,少年氣更明顯的。”
“而且蘇銘的粉絲說雲青照著蘇銘整容……我覺得這個說法太過了,蘇銘才火多久啊,雲青要是照著他整容,然後再恢復成現在這樣,那得從蘇銘還在low比公司的時候就開始整了吧?”
……
雲青岑看了些下面比較理智的人發的評論,覺得這些人還算聰明,眼睛沒瞎。
他就喜歡這些聰明人。
然後他又去看了眼自己的私信——和之前倒是沒區別,全都是辱罵。
雲青岑還把罵得最沒下限,最難聽的私信截了圖,將來好點名算賬,他又沒出道,都是素人,誰怕誰?
就在雲青岑準備關掉手機的時候,周愷又打來了一個電話,雲青岑按下車窗,頭靠在窗邊問:“周哥?怎麼了?”
周愷:“我這邊編好了稿子,馬上登你的微博發上去,律師函也弄好了,給你打聲招呼。”
雲青岑小聲問:“律師函發了,是不是一定會上法庭啊?”
周愷在那邊笑,但這笑容是善意的,好像雲青岑是不知世事的小朋友。
“律師函拿錢就能買,不過大部分公眾不知道,貼出來只是給他們看看,到底要不要告,這是另外一碼事,蘇銘那邊不也貼了律師函嗎?沒見法院傳喚你,放心吧,主要是擺個態度,我們只要點明自己有證據就行。”
“到時候蘇銘那邊應該會跟你聯絡,你也不用去公司套話了,酒店的事鬧得足夠大,本來你去套話的錄音只能左右一下輿論,上了法院會不會被採納還不一定,能免除一點麻煩是好事,發好了,你重新整理一下手機就能看到。”
周愷:“你看吧,我先掛了,對了。”
然後周愷聲音壓低,語氣中帶著隱秘的暗示:“今晚出來一起吃飯?”
“或者我去你家找你?”
作者有話要說:
周愷:“我是他的super man!”
雲青岑(掏耳朵):“?”
第12章
雲青岑打著哈哈拒絕了周愷的邀約。
周愷對他來說連盤小菜都算不上,更何況周愷不符合他的審美。
能被他看在眼裡的人,無一不是臉蛋身材雙絕,雲青岑從不委屈自己的眼睛。
他打了哈欠,靠在椅背上,繼續刷著微博,他一重新整理,果然他的微博置頂變了。
周愷編輯的稿子果然質量很高,第一段是總結,第二段幾句話交代了前因,第三段給出了證據,前三段都很公事公辦,第四段則全是煽情,把雲青岑塑造成了一個受盡磨練卻不忘初心的可憐人,雲青岑看到最後,覺得自己都快要被感動了。
微博裡還配了一張律師函。
十分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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