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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施禮榮點了點頭。
“散會之後,我們西九龍幾人去見了前處長薛基輔瞭解情況,因為死者其中一人就是足球教練。從而得知所有死者來自於十多年前的北安普敦足球隊退役隊員,神奇的是這些死者屍檢都有大量的酒精,說明這些人都在酒吧玩過。相信最近各總區都在調查酒吧吧。”
張家豪解釋著,非常平靜。
“那麼你們憑什麼三人都去接觸這個大長腿英國女人,而且以拘留的方式帶走人。”馬麗揚起了頭,彷彿男人都不是好東西。
“馬總警司,我可不可以認為你誘導和沒有確實證據下誣告一個警司呢?”
“我說的不對嗎?”
“第一、合理懷疑的傳喚,並不是拘留。這個洛菲的女人不好年輕帥哥,不好其它中年帥哥,而單身的情況下在酒吧賣醉十分可疑!”
“這個不能作為理由!”
“我能說完你再插話嗎?”
“好吧,你說!”
“第二、六月第一件案出事前這個女人天天都在泡蘭桂坊,而且有人證證明她與其中兩個中年男人有過接觸和離開的記錄,基本情況是機密。”
張家豪說完擺了擺手。
“但是對方堅持說你當時是說拘留。”馬麗很是嚴肅地問道。
“你懂法律嗎?拘留的話,我有沒有給她戴手銬?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她能提供我拘留她的證據嗎?”
“她的律師可以證明?”
“哈哈哈哈,她的律師是我在傳喚她協助調查前要求律師在旁,是我親自透過酒吧的電話通知她的律師到西九龍總區,而且我們在問詢前提供的10分鐘的時間他們溝通,才開始問詢。全過程有錄影。”
“這麼說你也不能證明你是傳喚還是拘留。”馬麗皺起了眉頭。
“一哥,副處長,馬總警司是保安科過來的不熟悉流程,解釋一下什麼是拘留和傳呼。”
張家豪真的十分的無奈,和女人講道理真是有理說不清。
“拘留是要保釋的,傳呼最多扣人48小時。”
“可能你當時說的是拘留,感覺不妥後面改主意了呢?”
“我叼,一哥,我現在投訴馬總警司,濫用職權,誣告高階警務人員。我有理由懷疑她與嫌疑人有利益上的關聯。這個錄音帶是我在酒吧聽音樂時不小心用隨身聽錄下來的對話。”
張家豪取出手掌大的隨身聽,有著酒吧的音樂外,還有著當時他對洛菲懷疑傳呼的對話。
清晰地聽到洛菲說黃皮猴子的話出來。
眾大佬一時的鎮定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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