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4節,少爺要混娛樂圈,何書,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能接受同性戀,為什麼不能接受戀童癖?他們都是一樣的。”
“就是,我只不過是個蘿莉控,又沒有真的對那些孩子做什麼,你們譴責的好沒道理。”
“洗白戀童癖的都他媽是傻逼,鬼他媽同性戀和戀童癖是一樣的,同性戀是建立在雙方自願且都成熟的情況下結合的一種戀愛方式,戀童癖完全就是心理變態!戀童癖徵詢過那些孩子的意見嗎?他們是成熟的個體嗎?!無恥!”
“現在為戀童癖洗地的人,都是在傷害未來自己的孩子。”
“難道沒有覺得,我國的法律,在戀童癖這一塊,存在著極大的漏洞嗎?!”
“姦淫幼女是重刑,為什麼姦淫男童乃至男人,都只能被定義為猥褻?法律是時候更新了!”
“學學米國吧!就現在網路上這些肆無忌憚傳播關於戀童方面的圖片、影片、資訊的變態,放在米國,早就被送進監獄了!僅僅只是瀏覽儲存這些戀童方面的資訊,都會被拘捕!”
“是的,我們國家的法律,存在著極大的漏洞!為戀童癖構建了太好的環境!看著那些天真的孩子,懵懂無知的被誘騙被傷害!良心真的不會痛嗎?!”
當終於有人開始覺醒,開始認識到存在的問題時,陸涼覺得值了,一切的付出都值了。
他想要看到的就是現在大家為這件事憤怒,當一人發聲時,無人理睬,那麼無數個人站起來,為他搖旗吶喊,譴責和支援修改法律呢?
雖然這些聲音現在看起來是如此的可笑,彷彿以卵擊石,理性冷漠的人看到肯定會在心裡感到可笑。
“是在搞笑嗎?法律是說改就會改的嗎?異想天開,白日做夢。”
白日做夢又怎樣。
首先,我們要把我們的意願表達出來。
其次,我們才有改變的機會,哪怕微小的不被人看到。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