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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手把槍舉到頭頂,開始大叫著擊發……
他帶動了戰友,子彈如雨般下落,像那塊大石頭的方向傾洩過去——
李竺的眼睛瞪大,失去了所有的動作——
——————然後,她眨了眨眼,不可思議地探出半邊頭,又揉了揉眼睛,重新確認了下自己不是在做夢。“他們是認真的嗎?”
首先,人們必須知道,槍不是上手就能用的武器。給你一把匕首,你會知道用它來刺、砍、削,但一把槍,尤其是長槍,如果沒有經過培訓,恐怕連擊發都做不到,而想要擊中目標就更需要大量的練習,這所有練習的基本,就是正確的射擊姿勢。一個異常簡單的道理,把手舉過頭頂這樣開槍,連瞄準都做不到,子彈會飛去哪裡?這是想上天嗎?
其次,在有效擊發距離的極限上,即使經過仔細瞄準,子彈也可能因為風速而射偏。如果大部分人不是把槍舉在頭頂,就是把它用打檯球一般的姿勢別在身後反向射擊,對於200米外的一個小點來說,這就等於是你拿著一個飛鏢去射走廊盡頭的一元硬幣,李竺甚至可以站起來跳舞,只要運氣沒有差到極點,都不會有被擊中的危險。
第三,人不可能邊跑邊射,這會讓子彈的軌跡更加不可控制,但他們全都在跑,越來越近——所以這也就意味著李竺的擊發變得越來越容易,她彷彿身處於一個黑色幽默的射擊場裡,周圍響滿了槍聲,但全都是隔壁在練習射擊,和她沒什麼關係,她要做的就只是對不斷變大,而且(為了靠近她不得不)越來越聚攏的人群練習槍法。
甚至都沒有彈片接近她的頭皮!她又扣了三發,兩個人應聲而倒,然後低頭裝彈,起來又是兩發,感覺自己在玩一個兼具恐怖、滑稽與荒唐的射擊遊戲。他們就沒有人哪怕上過幾節射擊課嗎?能不能對她這個對手有點最基本的尊重!
人群也逐漸意識到了對手刀槍不入的事實,他們已經對著敵人的方向射擊了很久,敵人非但沒有屍骨無存,而且還依舊百發百中。這隻能說明一個不爭的事實——她有強大的巫術護體。
五百萬的誘惑的確很大,能讓人無視掉戰友的死,歸根到底,他們這些人也早習慣了,達爾富爾地區的大部分戰役都是如此。兩個部落間不存在和平的可能,如果對方贏了,你們所有人都會死,而戰役也不存在任何戰術可言,大部分時候就是這樣,大家一起上前猛衝,如果對面先死完了——那麼自己這邊總是能剩下一點點的,戰士們能做的,就是祈禱自己是最後活下來的少數人之一。
不過,這邏輯對於有巫術護體的人是不適用的,之前的猛衝,是人們意識到,對面只有一個敵人,消滅掉她就贏了,但現在一旦發現她根本不可戰勝,邏輯鏈條頓時斷裂,不知是誰先大喊起來,掉頭衝向吉普車:車胎已經爆了,但這時候在極端的恐懼下,他們記不起來,也有人還記得,但卻固執地認為,車有四個輪子,那麼剩下三個是好的應該也開得起來。
對李竺來說,這一切雖然仍然困惑,但也變得更簡單了,機槍的有效射擊距離是五百米,她現在可以站起來衝著一群背影掃射。——大部分電影作品往往誇大了正面1v多的能力,又大大地提高了背面逃跑的成功率,事實上,一旦人們把背面對準機槍口,這就等於是把命交了出去,子彈遠比人的腳步要快得多,想要跑出射程以外,無異於痴人說夢,跑個z字形可能還更有用一點,直線快跑的話,不管速度多快,也不過就是活動的靶子而已。
李竺剛開始只是想多拖延點時間,從沒想過自己能活著生還,可現在她的目標就完全不同了,二十多個人,不到五分鐘的時間死了十多個,這簡直是單方面的屠殺和射擊練習,她還能站起來穩一穩呼吸:這兩個人湊在一塊跑,目標更大,先來一槍,槍口平移,再擊一發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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