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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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握著礦上所有管事的名單,以及管事對接官府文書的名單。
而原本他們寄予厚望,承擔所有罪責的解彪,臨時翻供。
將黃申武、黃興學供了出來。
這和楊知府給的管事名單嚴審後,所供出來的口供一致。
黃家利用官職之便,和下屬官員勾結,往礦上送死囚和犯人挖礦,死囚二十兩,生死不論。
其他罪不至死的犯人,判流放的三十兩,坐牢的五十兩。
可因為後來,不管是死囚還是服刑犯,幾乎沒有回來的,便藉由官府加重判刑,一律以流放和終身監禁為主,還以犯人窮兇極惡為由,不許家屬探望。
此案共造成三千八百餘名犯人致死,還剩餘兩千左右的屍骸,便是窮苦礦工,至今家人還在苦苦尋找,卻不曾想,早已化作白骨一堆。
黃家所有男丁女眷,除十二歲以下孩童,其餘全都被判斬立決,抄沒所有家產。
留下的孩童貶賤籍,送官奴所。
與黃家為姻親者,有功名者,立即革除功名,子孫三代不許入仕。
解彪知法犯法,縱奴為禍,造成礦工無辜死亡,罪無可赦。念其迷途知返,且有被矇騙的嫌疑,加上誠心悔過,主動供出其他主謀。
因此其女眷和孩子,只貶賤籍發配南疆,不入罪奴所。
而解彪和其子,判斬立決。
其餘涉案人員,全都獲罪,無一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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