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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這個記者同學給她出主意,說要聘請律師才能去看守所會見犯人。有了律師,對犯人來說可以緩解緊張絕望的情緒,增強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家屬也可以更早的瞭解事情的真實情況,以便於為維護犯人的合法權益做好各方面的準備。
她問馮豐李歡請律師沒有,馮豐心想,李歡在現代哪裡懂這些?肯定沒有請。同學趕緊熱心地給她推薦了c大的一名法律系校友,說那人現在在業界小有名氣,不過收費挺高的。
馮豐趕緊又去聯絡這名律師,好在有同學的介紹,這名律師也對李歡的案子很有興趣,立刻就欣然同意了。馮豐也不管他能起到什麼作用,立刻聽他的安排,說明日上午十點可以去探望家屬。
因為有關方面調查了許久,無頭無尾,現在,見居然有“家屬”主動出頭,請了律師走法律程式,倒是求之不得,立刻就同意了。
匆匆忙忙安排好後,馮豐心裡反倒前所未有的煩亂:該帶些什麼?
以前常常聽人說什麼“送牢飯”,“連給你送牢飯的人都沒有”,想象中,估計是監獄裡伙食很差勁或者被拘留的人需要送飯?而李歡沒人送飯,又該怎麼辦?
她顧不得胡思亂想,趕緊出門買了一大堆東西,什麼泡麵、餅乾、牛肉乾、密封好的滷雞翅膀、黑牛肉、雞腿等東西,弄了滿滿兩大袋,回到家時,天色已經黑盡了。
一個人呆呆地在客廳裡坐了一會兒,還是忍不住給芬妮打個電話,她也許會多知道一點李歡的情況吧?
電話通了,芬妮的聲音有些焦慮:“小豐……李歡的情況怎麼樣了?”
“我不知道,我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的。”她十分失望,看樣子,芬妮也一點都不知道。
“小豐,你知道我不方便……”
“我知道,我看到新聞了”她完全理解芬妮的立場,這個關頭,要是被捕風捉影的記者抓到什麼把柄,芬妮的前途可就毀了,而且,她再怎麼回應,也對李歡沒有實質性的幫助,何苦白白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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