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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有證據,為什麼不放了他?”
“李歡的問題是一個有罪推論的問題。你想想,他這麼短時間內就聚斂瞭如此鉅額的財富,任牛市熊市都屹立不倒,能沒有問題?”
“是他運氣特好唄。”
“這個理由誰肯相信?有關當局正是查到他100多次交易記錄,無一失手,才跟蹤追擊的。如果一個人沒有身份,沒有人知道他兩年之前做過些什麼,那麼,通常他會被認為肯定有問題,因為他不能證明自己沒問題。現在,最重要的,是李歡要證明自己的身份沒有問題……”
“可是,他要如何才能證明自己沒問題?”
“這就需要他自己合作了。又不是外星人,總有辦法證明自己身份的。”
可是,李歡不是外星人,卻是“外時空”人,這話,怎能對律師說?
律師見她神情古怪,問道:“有什麼事情,你一定要跟我說。”
她搖搖頭,此刻最關心的還是李歡的自由問題,又繼續追問:“究竟要什麼時候才能取保候審?”
“我會盡快交涉的,你先準備好保釋金就可以了。”
“多謝你了,得多少?”
“一般要10萬-100萬之間。視案件的輕重而定。”
她合計一下,李歡給自己的那筆錢還沒用,但願在這個範圍之內,能將他保釋出來就好了。
“馮小姐,你還要注意一下,也許檢察官會找你談談的。”
“找我幹啥?”
“你是李歡唯一的‘家屬’,他們也許會向你瞭解一些情況的。”
馮豐忐忑不安,心裡也沒底,“我該怎麼回應?”
“實話實說就行了。”
“嗯。”
果然,第二天,馮豐就被請去說是“協助調查”。三名檢察官輪番詢問,之前,他們顯然先調查清楚了馮豐的身份,知道她“身家清白”,於是,逐一問道:
“你和李歡是什麼關係?”
“普通朋友。”
“認識多久了?”
“近兩年了。”
“如何認識的?”
“一次偶遇。”
“為什麼要來保釋他?”
“出於朋友之情。”
“僅僅只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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