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中得意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2節,多此一女,孟中得意,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茶?”

沈芷沒等賀北安回答,就直接往裡走。她這樣不留情面,看在外人眼裡很像那種一朝得勢便得意忘形的小人。等把賀北安恭恭敬敬地送走,老李同棋友說:“沈家那丫頭還是當年那脾氣,一點兒沒變,也不知道看上她哪了。”

棋友開解他:“脾氣大的人本事也大。她又不是對你一個人那樣。”

“再大還打得過賀總,人家見到我照樣客客氣氣跟我問好。就是家教不行,我們家閨女可沒這臭毛病。”

沈芷還記得老李。

衚衕不遠處是一片墳地,墳上長了大桑樹,到有桑葚的季節,沈芷經常坐在大桑樹上摘桑葚吃,天很藍,雲很白,太陽很大,桑葚把她的兩隻手給染紫了,她的手去摘桑葚,兩條腿在樹架上晃,日子一天天都被晃走了。金美花讓她不要在人家的墳頭上晃,當心死人來找她,沈芷說那就來找吧,她不怕死人,因為人活著總是要死的,這事兒被老李媳婦兒看見了。桑樹底下的逝者是他家的老太爺,老李一下子找到了他最近倒黴的根源,最近他還納悶他家為什麼接連幾次出事,不是他自己崴了腳,就是兒子被狗咬了。

沈芷一個父母不要的孤女整天坐在他死去的老子頭上,他家的運道還能好,他讓金美花賠他的治療費和誤工費,他家的狗因為咬人被他給宰了,金美花還要再賠他一條狗。金美花叉著腰把人給罵走了,從此老李接二連三地找她家的茬兒,不是在他家門口灑狗血,就是把垃圾扔在他家門口,事情最終以金美花拿著菜刀到老李家告終。老李的忘性倒是大。

老周養的泰迪看見賀北安很熱情地衝他咬尾巴,趴到他鞋上蹭他的腿,久久不放爪,好幾年過去了,它的發情期仍沒結束,這隻泰迪的名字很好記又霸氣,叫藏獒。

老週一貫地笑眯眯,即使沈芷對他一直保持戒備,也不得不承認他是個好脾氣。老周沏了茶,捧出時令鮮果和乾果炒貨招待他們。

沈芷給老周買了套紫砂壺,老周笑著說破費了,又說“真好,我早就想買一套,一直不捨得買。”這方面,老周要比金美花要好得多,每次沈芷給金美花買東西,她都要說她有,不用給她買,連她偶爾要給老周買東西,感謝他對金美花的照顧,金美花也要攔著,他一個老頭子,要什麼好。

金美花倒不怎麼見老,她依然自己做衣服,從夏天的裙子到冬天的大衣,只是沈芷現在經常給她買衣服,她做衣服的頻率才減少了。她今天裙子就是沈芷給她買的,每買一件,她都要炫耀,把沈芷對她的好播撒得人盡皆知。金美花拒絕沈芷的理由還有一條就是外邊的人她都不認識,不方便她炫耀。

總之,她留在桉城有一萬個理由,而跟她走,卻沒一個理由。

金美花並沒想到賀北安會和沈芷一起來。賀北安同她招呼,她僵硬地點點頭,好像是第一次和他相見。

賀北安每年都要來幾次,金美花開始以為他是想要沈芷的住址電話,賀北安不提,她也不說。金美花還是落伍於時代了,她不知道這個時代只要想找一個人總能找得到,並不一定要去老家蹲守。賀北安如果真去找沈芷,總能找得到她的住址,可他從沒找過。他想,只要生意做得大些,更大些,如果廣告出現在她生活的城市裡,她到時自然會看到他。金美花不止一次讓賀北安下次不要來了,可下次他還來,禮物算得上費心倒不貴重,不讓她感到負擔,他既沒問沈芷的電話,也沒問沈芷的住址,他只是來看看,連口茶都不喝,讓她連逐客的理由都沒有。

沈芷去廚房幫忙,金美花現在跟老周學了幾手,已經不只侷限於做大醬湯餃子湯各式泡菜。

沈芷在一旁打下手,金美花說:“你在這裡呆的時間夠長了,體驗夠了,也該回去了。”

“您就這麼急著趕我走?”

“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我在末世開賓館

小蜜蜂嗡嗡響

一別經年

初來乍到

[紅樓同人]薛家子

風雨琉璃

紅唇撩人[娛樂圈]

鄭三變

予她無恙

景戈

精靈:成為大師從到處旅行開始

雲捲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