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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快到旭日時,陳總接了一個電話,他和對方說了一陣。
關了機後,他對我說:“山紅,等會到了旭日,你先回去,我和蕭總下午五點過來。”
他不說什麼事,我也不主動問,在旭日取了車,我就上了繞城路,一路暢通無阻,半小時到家。
走進客廳,沒有一個人。四處看看,才聽見小林和我孃的聲音從後院傳來,我過去一看,她們在整理盆景。
我說:“你們搞完了沒有,搞完了就到書房來商量件事。”
我娘望了我一看,問:“商量件事?”
我點點頭,走進書房,又打了我爹的電話,叫他回來。
我爹第一個進來,他就在湖邊散步。一會兒,我娘和小林進來。
我說:“大家都坐下,有件事和你們商量。”
小林給每人泡了杯茶,坐在我的對面。
我說:“今天,我去拜訪陳總,老蕭也在,我們一起吃了頓飯,等會他們來吃晚餐。”
我娘說:“這個也要開個會呀?家裡什麼菜都有。”
“不是吃飯的問題,他工作上遇到了一點困難,我幫他出了主意。他提出兩樁事。
一是房子不准我退,我賣也好,租也好。反正由我處理。二是仍然發工資給我,去上不上班無所謂……”
我剛說出來,全家人聽得一頭霧水。
我娘說:“房子我想得通,當時他說送給你,他是個講義氣的人,不好反悔,但不去上班給你發工資,有這種好事?”
小林只是吃驚地望著我。
我說:“確實是這麼說的,老蕭在現場,我就和你們商量一下,接不接受。”
我爹說:“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陳總有什麼要求?”
我把陳總講的原話複述了一遍。
我爹問:“你自己怎麼想的?”
我說:“總覺得受之有愧。”
在公公婆婆面前,小林一般不發表見解。奇怪的是我娘,竟然也不做聲。我爹說道:
“我談點意見,陳總這樣對你好,就是因為你對公司有用處。你要接受的話,不說天天去上班,但一定要做好他交辦的事情。”
小林說:“你不是跟鄧總合作,還投了資,說五月份要去菲律賓?這……”
我說:“就是啊,我心裡上矛盾。可他晚上要來吃飯,接受的話,要感謝他,推掉的話,也要有個態度。”
我爹想了想,說道:“山紅,我看這樣,房子呢,收下。反正住了這麼久,他也賣不出。再說當時籤合同時,有送房這麼一條。但是,我們不能賣,是不是?”
這個問題提出來,大家覺得有道理,人家送給你,你就拿來賣錢,確實有點讓人笑話。這等於一位有名的畫家送你一張畫,你卻把畫賣了。說明你窮得沒志氣了。
我娘問:“出租?”
我爹也搖了搖頭。
我娘說:“賣也不行,出租也不行,空著?”
小林欲言又止。我知道她心裡想什麼,便說:“房子所有權是我的,以後讓小石頭去住。”
我爹說:“對,給自己的親人去住是可以的。”
我娘吃驚地望著我,在她心裡第一順序應該是給依帆。但這房子的所有權確實是我萬山紅的。
小林站起來,給大家添茶。
我既是說給大家聽,更主要的說給我娘聽。便給我爹一支菸,說道:“這房子為什麼是給小石頭去住呢?
一呢,這房子的所有權,小林有一半。二呢,小石頭是啞巴,作為哥哥姐姐應該幫忙他。
當然,也可讓依帆去住,他是孃的至親。但他身體健康,如果我們過多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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