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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州四年元月3日,仍是假期。上午,我和小林去花溪湖辦理了全額付款手續。回到家裡,我娘把收款發票看了又看,問道:“房子就是我們的了?”
我撲哧大笑:“這是罈子裡烏龜,走不了啦。”
我娘說:“小林,你趕快設計。一定要比小張家裡的要好啊。”
小林問:“小張是誰?”
“就是這個單元第二樓左邊的那一戶。小張媽媽跟我玩得好,我去看過。”
我笑道:“娘,不要看什麼小張小李家的了。小林專門搞設計,這方面是個行家。”
小林說:“你老人家放心,高檔房子我沒住過,但上億的別墅裝修,我設計過。”
這句話驚得我娘半天合不上嘴。半天才說:“不是個睡覺的地方嗎?要花這麼多錢幹嘛呢?”
我爹說:“你也不是睡個覺?在這裡可以睡啊,為什麼一定要買千多萬的。”
駁得我娘啞口無言。不過,她天生就不服輸,白了我爹一眼:“千多萬跟一個億,隔八九棟房子呢。”
我爹不理她了。
小林說:“山紅,今天下午,總沒有人喊你吃飯了吧。”
我說:“怎麼啦?”
小林拖長聲音:“買車啊——”
我娘說:“對,早點買回來,停到樓下多有面子。一百多萬呢。”
我一聽,看來這事,小林和我娘說過、商量過。不然,她怎麼知道一百多萬呢?便說:“小林啊,窮人就不能驟然之間就富裕了。”
沒等小林開口,我娘問:“驟然之間是什麼意思。”
我爹冷冷地說:“馬上,立即。就是指窮人突然之間有了錢,就恨不得馬上花出去,各種買買買,錢在袋子裡裝不住。”
我爹表面上批評我娘,實際上是批評小林。小林一下就臉紅了。
我娘聽了很反感,問我爹:“我們算窮人嗎?山紅不到菲律賓去,也有幾百萬一年。老是說自己窮窮窮,晦氣。”
我出來打圓場:“窮人是相對的,比起鉅富,我們算窮。”
我娘說:“你下午哪兒也不要去,先買車,再到珠寶城,我要買副項鍊,你捨不得出錢,我就自己出。”
我爹把臉扭到一邊。
小林說:“也不是非得今天要買,就是放假,你有時間,買車這種大事要你去做主。”
我娘生氣地對我揮揮:“要是覺得你的事重要,去去去。我叫高旭幫忙看車。”
我真有點生氣了。冷著臉,半天沒說話。
坐在那兒,掏出一支盒,給了我爹一支。我想:窮人真的不能驟富,一富就恨不得一夜之間住進豪宅,吃山珍海味,穿金戴銀,開豪車說大話,以示與窮人有區別。
但是,這是我娘,還有我妻子啊,我不能跟她們只生悶氣,必須慢慢開導。便轉臉為笑,對我娘說:“老人家,您坐下,聊十分鐘,我跟你們去買車。”
她一聽,立即過來坐下。小林也坐下。
我說:“住豪宅,開豪車,我不反對。但是,那些真正住得起豪宅,開得車豪車的人,都是經商辦廠的。他們每天都有穩定的進項。
我們呢,是盡最大的努力,住上好一點的房子,買輛好一點的車子。進項呢,就只有這麼多。
但一旦住上別墅,開百多萬的車,其他都會水漲船高。比如,街上拖板車的,他把別人的豪車颳了一層皮。他不賠。法院也沒辦法。因為他賠不起。
我們開著豪車,與別人蹭一下。他要你賠很多錢,因為你賠得起。”
我娘說:“賠就賠嘛,最多不過幾千嘛。”
我爹冷笑道:“幾千,虧你說得出,幾萬,幾十萬。”
小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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