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軍隊是我們最大的依仗
欺世盜名之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55章 軍隊是我們最大的依仗,毛熊開局拿下政變,拯救貝利亞,欺世盜名之輩,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現象蔓延,列寧領導黨和國家開展了反對特權的鬥爭,反特權的舉措主要有三項。
一是加強權力監督,防止特權現象滋生蔓延。在列寧的領導下,蘇共黨中央於1920年1月決定成立國家監察機關工農檢查院,取代原來的國家監察人民委員部,加強蘇維埃政權內部的權力監督。
由於工農檢查院無法有效監督黨的領導機構,1920年9月,蘇共九大決定成立與中央委員會平行的監察委員會。
1921年召開的黨的十大進一步規定,監察委員會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同侵入黨內的官僚主義和升官發財思想,同黨員濫用自己在黨內和蘇維埃中的職權的行為”作鬥爭。
同時,黨的各級地方組織也成立了與本級委員會平行的監察委員會。黨和國家監督機構的設立有效地防止了權力的特權化傾向。
此外,列寧還十分重視群眾監督,主張“使所有的人都來執行監督和監察的職能”。
為此,他起草了《工人監督條例》,建立了群眾信訪制度,推動政府實行政務公開,以防止權力徇私與暗箱操作。
二是制定法律法規,依法懲治特權行為。面對官僚特權的蔓延,列寧主張發揮法治的反特權作用,他強調:“假使我們拒絕用法令指明道路,那我們就會是社會主義的叛徒”,必須“切實執行並徹底執行蘇維埃政權的法律”。
列寧親自起草了《關於切實遵守法律的決定提綱草稿》等法令,領導蘇俄制定了《關於賄賂行為》《關於嚴格遵守法律的決議》《對懲治貪汙的法令草案的修改》《關於肅清賄賂行為》《蘇俄刑法典》《關於不準親屬同在一個蘇維埃機關中工作的法令》等法令法律。
運用法律手段懲治濫用職權、謀取私利、貪汙受賄等官僚特權行為,並且主張“對共產黨員的懲辦應比對非黨人員加倍嚴厲”。
三是開展清黨運動,把特權思想嚴重的人清理出黨的隊伍。列寧把特權和腐敗視為黨的大敵。
領導和組織了兩次大規模的清黨運動,把那些“一心想從執政黨黨員的地位‘撈到’好處而不願肩負為共產主義忘我工作的重擔的人”清理出黨的隊伍。
清黨運動發生在向新經濟政策過渡時期,在蘇共十大做出清黨決定後的一年時間裡,共計清除名黨員,其中近人因受賄、勒索或其他舞弊行為被清除,佔全部被除名黨員的近11%。
當時蘇聯廣為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共產黨員的稱號要擔負很多義務,但是隻給他一項特權——最先為革命而戰。”
列寧領導的反特權鬥爭,給黨員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敲響了警鐘,也純潔了黨的隊伍,有效地遏制了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蔓延的勢頭。
列寧逝世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在蘇共黨內逐步蔓延。
斯大林時期,各級各類領導幹部不僅享受高薪和額外補貼的“特殊工資”,還享有名目繁多的特殊待遇,特權現象開始制度化。
玉米小夫雖然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他企圖重啟列寧同志時期的反特權、反腐敗的決心還是值得大書特書的。
雖然在他的執政下延緩了特權階級的發展,可是也只是延緩了而已,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特權問題。
等他被勃列日涅夫趕下臺後,特權集團的代表人物勃氏領導下的特權階級,達到了蘇聯自建黨以來最為“輝煌”的時刻。
蘇聯幾十萬領導階層和他們二百多萬的家屬成為列寧同志要打倒的“階級敵人”,這一幕是不是很諷刺。
就是這三百萬人生生的把偌大的蘇聯給搞垮了。
使蘇聯人民對蘇共的信任降到了冰點,畢竟蘇聯人民又不是傻子,他們又不是看不到兩億多人的辛勤奮鬥,到底肥了那些人。
勃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