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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倫斯成天在城裡巡邏,每個跟他說過話的人都說他是個稱職的巡邏隊隊長,從沒有瀆過職去玩樂,他的手下也跟他交情不錯,因為他時常帶他們去酒館喝酒,但不會喝醉,儘量讓自己和手下時刻清醒,酒在現在可是相當的奢侈品,只有部分精靈留下的存貨,儘管成功收復,但還沒有可供自由流通的貨幣,所有人仍按精靈們也同樣是當初雷恩王國時的金銀幣貿易,匯率也被保留為一金幣等於100銀幣,一銀幣等於100銅幣,但貶值嚴重,他作為巡邏隊長每月可以得到五枚金幣,其他隊員則按貢獻分配從10銀幣到1金幣(出勤時間以及捉住犯人的數量與犯罪大小)如果用來買酒可以買到100多桶,可實際上城內的酒也就幾百桶,基本供不應求,他的行為自然讓其他人願意去認這個老大。
其實,羅倫斯有個小秘密,他喜歡一個女生,女孩有著棕色的短髮臉上有些雀斑:“不算最好看的那一類,但也是村花的水準了”,在父親發現他的小秘密後如此說到。羅倫斯在異族入侵前就喜歡上她了,女孩住在他隔壁,有著棕色的長髮,喜歡小動物,善良又活潑,他喜歡女孩發出的咯咯笑聲。女孩同時也很受動物的歡迎,小鳥有時會飛到她手上嘻戲,羅倫斯自己養的小狗有時也會去隔壁找她,時常偷看對方,但又不敢真的和她說話。當時他們都是小孩子,雖然住在王都,但都不是富裕家庭,異族入侵後他看到異族對待人類的態度,他總是想衝上去阻止,但父母的阻攔,自己內心的懦弱還是放棄了,不過只要異族想要找他家麻煩,他會產生一種不怕死的氣勢嚇退對方。雖然他不敢在明面上反抗異族,但還是會偷偷向其他人提供過幫助,比如給老人提供食物,幫生病的人勞作,這是異族所不允許的,因為他們宣稱每個人要償還自己的罪。他下定決定如果那些異族敢欺負她,他就要給他們些顏色瞧瞧。幸好不知出於什麼原因,異族在看到動物對女孩親近後似乎沒有找過她太多的麻煩,自然也沒有為難她的家庭。在被佔領後,女孩剪掉了自己的長髮,變成了幹練的短髮,但羅倫斯並未因此不喜歡對方,相比於那些屈服於異族的“美人們”,這少女無比吸引著他,但異族的壓迫讓他實在沒有向她告白的勇氣,因為這或許會成為破壞兩家的和平生活的導火索。在被佔領期間,他的言行讓他成為了眾人皆知的老好人,甚至女孩也認識他主動跟他打過招呼。胡文歌解放之後,他以為自己終於找到了機會,特別是見識到胡文歌的強大實力後,他認為這是正義迴歸的序幕,打算向女孩告白了,可突如其來的選舉,卻又讓他失之交臂。羅倫斯成為巡邏隊長後,忙於各種工作,放下了告白的決定,至少要再等等,等到徹底安全時……他這麼想著。一段時間的工作,他發現胡文歌實際上並沒有自己想的那麼料事如神,也會出些或大或小的錯誤,不過他會自己解決或改善,他不會因此瞧不起對方,因為胡文歌身上那些看不見但確實存在的品德和人性光輝讓他心服口服。此外不少工作還要自己幹,比如商路的開通,貿易的規定,都要由他自己與眾人(包括巡邏隊和部分平民,這是胡文歌要求的)商議。
又是巡邏的一天,他想著女孩的名字:坎蒂絲,我一定會向你告白的。一名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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