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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竺雖不以謀略顯,但因其敦厚文雅的性子,不僅在朝野中名聲優達,在民間贊言亦是不少。即便是張昭、許靖等大儒名士,亦不敢輕待糜竺。
今糜竺獻四千精壯與江淮,反而突顯了糜竺具有大智慧,其格局遠非糜芳所能比。
在隨後的幾天的宴會上,劉備在回憶自己的過往時,毫不避諱的講述他敗走廣陵,軍士飢餓困踧,自相啖食的悽慘遭遇。並表示無糜竺傾盡家資相助,則無他今時。
緊接著,劉備記論糜氏之舊功,拜糜竺為太師,增食邑兩百戶,子糜威為騎都尉。
太師為三師之一,其無具體職能,多是榮寵封賞。而所增的食邑兩百戶,則是劉備破例封賞。
早期劉備為了儘快坐穩吳楚,封了不少爵位與食邑出去,但整體而言,南漢貫徹了兩漢之制,無軍功不封侯。
別看霍峻一萬五、六千戶的食邑多,但霍峻是用戰功刷出來。糜竺無軍功之下,尤其已經領了鄉侯,能因過往功績增封兩百戶已是破例。畢竟對朝中大部分人而言,鄉侯已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之後的一段時間,劉備在江左巡視基層郡縣,瞭解底層百姓的生活。
北伐頻繁,江左雖遠離邊境,但時常要被調去服徭役,或是為北伐服兵役。故而百姓耕作時常有被打擾,加上不輕的賦稅,讓百姓生活多少有些困難。
但值得慶幸的是在諸葛亮的主持下,南漢長期推行稻麥輪耕技術,隨著先進生產力的普及,國家與百姓實現了雙贏。
宏觀上,南漢受益於生產力的進步,不再為糧草所困,軍官、官吏的俸祿逐漸有了保障。
微觀上,在賦稅不變的情況下,百姓得益於畝產的增收,生活有所好轉。無徭役之時,可做到二、三歲之耕,必有一年之食;八、九年之耕,必有三年之食。
見到基層百姓雖因生產力的進步而受益,但仍苦於徭役,劉備多有痛心。
在巡視之後,劉備頒佈八條詔令,下達至大漢七州。
其一,令荊、揚、江、交等地區之吏及軍人,年在十二歲以下,五十歲以上的及孤幼、單丁與家人中需扶養者都遣散為民。若有傷殘者,免受賦稅,官府施以救濟。
其二,令地方郡縣禁止濫徵兵役,今後不得徵調老弱服役,且非動亂之時,不準徵調兵役,儘量讓百姓可專心耕種。
其三,州、郡不得徵調造船木料及運船,以後水師舟舸營造由中樞下達指標,木料由軍隊自備,如向民間徵調,一切須自備款項購買,不準勒索。
其四,自建安十二年(207年)以來,劉琦與劉備執政時期所欠款項,一律償付,不得推諉。百姓所欠官府之賦稅及債項,一律豁免不究。
其五,大力推廣稻麥耕作制,由郡及縣,州、郡派勸農使,以致地無遺利。並且要選出模範農民,由州郡集中表彰,或授予耕牛,或獎勵爵位。
其六,因水旱之災而歉收達五成的郡縣,是歲免除徵收賦稅,次年減免半數;之前所給江淮百姓的田地、種子,已收退之,未收免之。
其七,凡能向百姓開放的山澤湖泊,如能解禁,則當解禁。如不能解禁,需上報州、中樞商討。
其八,郡縣如有死刑犯者,一律送至武漢秋議,地方不得擅自處以死刑,如有違令長官,宜當論罪懲處。
此八條詔令一出,江左百姓聞之,無不奔走慶賀。
大漢革新了稅法,免除了苛捐雜稅,但不代表私底下沒其他負擔,比如那營造舟舸之條例。南漢立足於水鄉,故而無舟不得行。地方官府常以營造舟舸為由,長期徵調百姓,或是徵收民間木料。
如徵調民間船隻作戰,戰後物歸原主者少,不是因戰爭損耗,則就是被人所貪墨。今條例出來,則是阻止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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