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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莽,雍州,天水郡,冀縣。

今日城門守軍偏將是王福安與馬苟。

兩人在屋內飲酒,微醺。

王福安指著馬苟說道,“狗子,你有些不厚道啊。”

馬苟紅著臉,“福兒,你放什麼狗屁,我怎麼就不厚道了?”

“今晚的酒是我帶過來的,這肉食也是我帶過來的,你白吃白喝我的,還說我不厚道?”

王福安夾起一塊肉,丟入口中,“酒是你的,是好酒。肉也是你的,是香肉。我說的不是就肉,而是你這個人啊。”

馬苟急了,將酒罈奪了過來,“福兒,你才喝了幾碗酒,就翻臉不認人了啊。”

“你不吃就別吃,你不喝我一個人喝了。”

王福安放下筷子,“狗子,我認識你多長時間了?”

馬苟想了想說道,“那一年我們在天水春夢閣碰上了,現在算算啊,有八個年頭了。”

王福安咂吧著嘴,“是啊,八個年頭了。”

“那一年我才二十五歲,你比我小三歲,只有二十二歲。那時候真年輕啊,身體也好,一整晚折騰都不用睡覺的。”

想起過往,馬苟嘿嘿一笑,嘴角露出猥瑣的表情,“那個時候,喝些酒,抱著個娘們,一整晚樂呵,還要睡什麼覺啊。”

“哎呀,你不提還好,一提我就想念春夢閣的姑娘啊,又白又嫩,又嬌滴滴的,又會伺候人。你要她跳舞她就跳舞,你要她吹簫她就吹……”

王福安跟著笑起來,“狗子,你他孃的一輩子也是這麼個德性,就知道吹。”

“當初我和你認識的時候,還是為了搶春夢閣的香春姑娘,你可還記得?”

馬苟大聲嚷嚷,“我怎麼不記得呢?”

“我和香春可是老相好了,每次我去春夢閣都要找她的。結果那一次我去點香春,說被一個販羊的小子給點了。”

“這把我氣的夠嗆,一巴掌就把鴇媽打翻在地。老子花了錢,要包養香春的,而且只要我家裡同意,我要把香春娶回家當小妾的,卻被一個販羊的給玩了。要是以後我玩的時候,惹出一身的羊騷來,我還有什麼興致呢?”

王福安說道,“狗子,你一輩子就這麼個衝脾氣。”

“當時我和香春姑娘剛脫了衣服,才進去,你他孃的就一腳踹開門,嚇得我差點縮陽入腹了。”

馬苟恨得牙癢癢的, “你不說還罷,一說起這事我就來氣。”

“我看著你抱著光溜溜的香春,幹那勾當事情,我一刀就砍了過去。”

王福安心有餘悸地說道,“要不是我反應快,將抓起枕頭打在你頭上,遮住了你眼睛,讓你一刀砍在了床頭之上,恐怕你我現在就沒有辦法在這裡喝酒了。”

“狗子,我問你,現在如果香春姑娘還在這裡,你願意娶她嗎?”

馬苟瞪著眼睛說道,“福兒,你當我傻啊,她就是一個婊子而已,當初我是年少,沉迷她的身體。現在我也不是那個毛頭小子了,這女人啊,娶進家裡了就一點味也沒有了。天天嘮嘮叨叨,一天到晚盡是麻煩。”

“要是想找姑娘,我花點銀子去青樓耍就是了,何必找那不自在呢?”

“再說了,哪怕我想,我叔也不許我幹這事啊。”

王福安說道,“狗子,我說你不厚道,就是說你在馬大人身邊做事不厚道啊。”

馬苟越發不明白了,“福兒,雖然當初我和你在春夢閣打了一架,可我們是不打不相識啊。自從那次打架之後,我們成了無話不談的好兄弟,我們還結拜成異姓兄弟,說好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

“你今日怎麼怪怪的,說我就算了,怎麼還敢說我叔的不是了?”

“當初要不是我叔提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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