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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晗晗想到自己在金門星見到那些形銷骨立在垃圾場翻菜葉子為生為了兩千宇宙幣的安家費爭先恐後赴死的流民們,竟然有一瞬間真覺得麗春女士的話非常正確。然後她敲了敲腦袋,趕緊把這個匪夷所思的念頭給鎮壓了下去。
“什麼呀,這種事根源明明是奴隸署的制度有問題,怎麼能歪到人道主義上頭去。”她說,“自由和拋棄明明就是兩碼事嘛!雖然我們現在可能改變不了法律也對交易署的制度沒轍,但正確的道路和方向總要先找到,不能隨便轉進吶!”
麗春動了動嘴唇,神情裡有一種隱晦的尷尬。
“可是……可是……”她遲疑再三地說道,“可是小姐,就算奴隸署的制度沒問題,自由證能夠立即拿,失主的奴隸也照舊會淪為流民吶!因為自由民入籍遵從的是國內法。”
“什麼?”顧晗晗皺眉,麗春的這句話她沒太聽懂。
“就是說釋放奴隸能不能夠成為一個國家的公民不僅需要他首先是個自由身,不能有一個擁有他權屬的主人,還需要取決於他所屬國家是什麼法律。宇宙法規定奴隸的奴籍是哪個國家,那麼他得到釋放之後就是歸屬哪個國家的人口。但他在國家屬於什麼階層,是不是公民,就要看這個國家的法律有什麼具體規定,這名釋放奴隸自身能不能達到公民的條件。”
這顧晗晗更加聽不懂了:“成為公民需要還需要什麼條件?既然是這個國家的人,也不是奴隸了,不都應該自動成為公民嗎?”
“事實上是需要的。”麗春說道,“一個國家的公民之所以成為公民是因為他生而有之的作為公民在這個國家生存的權利。簡單來說,就是免費享受國家疆域領土、公共資源以及各種社會福利的權利。但奴隸卻不是生兒有之,天生就能夠享受這些權利的。一個奴隸,當還是一個奴隸的時候,他是由他主人來養活的,他享受的一切都是都是由他的主人給予並付賬,並沒有侵犯整個國家的社會資源和公共福利。現在當這個奴隸不是奴隸了,如果法律允許他什麼都不必做就可以成為公民,那實際就等於是他擠佔這個國家屬於其他公民的資源白白享受各種福利。這當然不合理也不可能。”
“所以,為了對整個國家和社會公平,幾乎所有的國家都有相似的規定,要求自由的奴隸必須繳納一定數目的社會資源補償稅然後才能成為這個國家的公民——或者形式上會有很多表現方式,比如說連續納稅多少年,購買了多少不動產,掌握了某種技能,或者在某些特殊的崗位上服務了多少年之類的,不一定是直接收錢,但究其根本,就是一種社會資源補償稅。”
“一個失主的奴隸,通常身無長物,別無特長,除了自由一無所有,他們過去的主人如果願意替他們出這筆社會資源補償稅還好,如果不願意,那麼靠自己能能付得起的可能幾乎沒有。他們不是奴隸,是自由民,但又不是公民,不享有公民權,國家的一切福利與好處都與他們無關。於是,在奴隸與公民之外,一個實際上的賤民階層就形成了。他們很可能沒有受教育的權力,並且子孫後代也沒有受教育權力,一出生就是賤民。只能從事某幾種特定的行業,並且報酬甚至人身安全都很難保障。因為直到他們滿足條件成為公民為止,他們本身很有可能都不適用於任何國內法,包括物權法在內的所有國內法,於是也就沒法受法律保護。對於賤民這個階層來說,如果成為公民無望,那麼最好的出路大概就是成為流民。至少宇宙適用的是人權法,所有的自由民都適用。”
顧晗晗點點頭:“那麼也就是說登記為自由星盟的奴隸就沒這方面了問題了。”
“小姐啊,”麗春不由笑了,“自由星盟倒是人人平等,不會收自由奴隸的資源補償稅。可首先也得要他們能從宇宙裡活下來啊。自由星盟可是從來不存在國家福利和社會救濟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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