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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斐國琛上小學之前的那一年。
小琛琛出生在一個物質匱乏的年代。
家裡又是匱乏年代比較窮的。
就過年可能可以吃上一頓肉。
上一句話的重點,是【可能】這兩個字。
有一年,離過年還有兩天的時候,這個可能,變成了確定。
於是,期待已久的小琛琛就自告奮勇要去幫忙賣肉。
賣肉的人問小琛琛要買什麼肉。
小琛琛豪氣干雲地說:“當然是最好吃的。”
於是他買回來兩斤腱子肉。
結果就被暴揍了一頓。
同樣的錢。
買瘦肉,吃個一頓兩頓就沒有了。
買肥肉,切了熬成油可以撐好久。
一年到頭都沒有吃過幾頓飽飯的人家。
過年不存點油,一整年的油水就都不要想了。
聽到這個故事的時候,小班班還是一個如假包換的小暖男。
會非常孝順地把自己碗裡紅燒肉,比較肥的那個帶皮的部分,全都扒拉下來,放到老爹的碗裡給他下酒。
也不管時代是不是已經來到了中年男人多半都會三高的年代。
這是小班班第三喜歡的故事。
他喜歡這個故事的原因有兩個。
原因一:小琛琛在故事裡被暴揍了一頓。
原因二:小班班打小最討厭的就是肥肉。
第二個故事,叫《豬糞小能手》。
這個故事,是從斐國琛上小學開始講的。
小琛琛上學和放學的路上,都會順帶著去撿豬糞。
那時候還有個專業術語叫積肥。
說是撿多了就可以給家裡賺取一種叫“工分”的東西。
而且,只有豬的糞才是“吃香”的。
同樣是糞,牛的就無人問津。
這個“吃香”還分地方。
吃香的地方,小孩子出門上學,個個都帶著撿豬糞的筐。
競爭不可謂不激烈。
不吃香的地方,豬糞就只有屎殼郎會光顧,時間久了,輕輕一碰就會變成粉末。
小琛琛成長在一個豬糞異常吃香的村莊。
同學們對於豬糞的競爭,已經進入到白熱化的階段。
和那年高年級的人比起來,小琛琛可謂毫無優勢。
於是,小琛琛另闢蹊徑,每天下課就趟過一條小河。
河對面的村子比較富有。
那裡的人,只收集豬欄裡面的豬糞。
完全不管在豬兒在外面玩耍和吃草不小心遺留的肥料。
於是乎,小琛琛的競爭對手,從全校的同學,變成了屎殼郎。
為了在競爭中力爭上游,小琛琛練就了一手眼疾手快的本領。
各種犄角旮旯的地方,看到豬糞,就會超光速拾取。
同樣是上學和放學的路,小琛琛每次撿回來的豬糞,至少都有其他小孩的三倍之多。
之所以能夠形成這麼大的糞之鴻溝,是因為小琛琛不僅撿豬已經釋放過的記憶體,連還在豬肚子裡的待釋放記憶體都不放過。
只要見到在外遊玩或者吃草的豬,小琛琛就過去拼命地趕著跑,一直趕到它們釋放了全部的固體記憶體為止。
時間久了,這些豬都被小琛琛給趕聰明瞭。
見到小琛琛來,都乖乖地先把固體記憶體悉數留下。
實在沒有記憶體的,也會硬擠一點做做樣子。
以達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共贏之態。
斐國琛就是這麼認死理的性格。
只要認定一件事情,就一定要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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