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不唱歌我養你啊!
講故事的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1章 不唱歌我養你啊!,身穿藍星:開局撈了影帝的未婚妻,講故事的人,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差三百萬。”
“三百萬就夠了啊,”江雪說,“賠償金給公司,然後我跟著你去南環,隨便做什麼都好,只要有你。”
林秋卻走到她的面前,一雙大手抓著江雪的肩膀,一本正經地說,“你還記得那天在醫院你跟我說的是啥?你說傻子,漂亮不能當飯吃。我今天也跟你說一樣的話,傻妞,感情也不能當飯吃。自由的鳥衝破了牢籠,難道還要摔死不成?老婆你今年和我一般大,都二十五了,再給那公司耗兩年,二十七歲再出來唱歌,還有幾年的青春給他們耗?必須要儘快解約!”
他說著把手機拿出來遞給江雪,“我這邊wGAc已經入圍最終決選了,特等獎的獎金有一百萬,剩下兩百萬,我來想辦法。你看,這就是我的作品。”
映入江雪眼簾的,是林秋那副橫軸長達畫素的卷軸式幻想樓蘭世界圖景,空靈、奇異又宏大。
“這真的是你畫的啊?”江雪不可思議地看著,“有千里江山圖和清明上河圖的感覺,初看好像只有個大概,仔細看裡面全是細節。”
“原來你們這兒也有清明上河圖和千里江山圖啊。”林秋笑著拍了拍她,“我可是連續三屆GGAc特等獎得主,這一組就是我在地球的獲獎作品,正好拿來參加你們這裡的wGAc,試一試,哈哈。”
江雪一拳錘到了林秋的胸口上,“我還一直以為,你真的只是一個追求自由,鬱郁不得志的流浪畫家。原來我老公是個穿越來的觸手怪。”
“虧了?”
“賺麻了!”
兩人笑著下了樓,沒有駕照的林秋自覺地坐到了副駕駛的位置上。
江雪發動了車,迎著地庫出口的光開了過去。
冬港午後的白色陽光有一些耀眼,她知道自己的新生活就要在一百多公里外的南環開始,下意識地用一隻手摸了摸自己的結婚證。
“其實我小的時候一直夢想著在二十三歲的年紀把自己嫁出去。”
“結果二十三歲沒有嫁,二十五歲嫁了。”
“是啊,這二十五年裡,從來沒有誰讓我心裡感到過安定和踏實。”
林秋撫了撫江雪細膩的手,“過去的二十五年裡,也從來沒有誰讓我想守著她。”
兩人默然,都不說話了。
趁著江雪開車的功夫,林秋給陳妮發了一條訊息,“我下午就回來,還有把你們的好嫂子也帶回來了。”
“啥?秋哥你結婚了?和誰結婚了?”
“當然是江雪。”
“我的媽呀,你和大雷子友誼的小船要翻了嗎?”
“待我試一試。”
林秋說著,把自己的結婚證拍了個照片,然後發在了他們幾個人的小群裡。
瞬間就是一排驚歎號。
大雷子,“哎,秋哥,你老婆真好看,秋哥你這個兄弟我認定了!”
陳妮,“大雷子,你哈喇子都流地上了。”
又隔了一會兒,
千山無歸燕加入群聊。
“明星嫂子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