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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明。”
兩人再聊了些其他話題,陸皓明才告辭。
從汪書記家出來,陸皓明剛坐到車子上,文娟就打電話來了,說廳裡段組長剛才到家裡,還帶了一個人來。
陸皓明問:“他來幹什麼?”
“那個人就是濱江花園的開發商老闆,不知他怎麼知道我要到濱江花園買房,段組長說他的老闆是朋友,可以大幅度地優惠。
我說你外出辦事去了,一下不會回來。也沒答應要他優惠。他們坐了一陣就走了。段組長說,難怪打陸廳長的手機關機。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改天再來拜訪。”
陸皓明說:“怎麼知道資訊?就是上次你去看房,填了個購買意向表格,上面有名字、手機號碼嘛。以後遇到這種事,不要答應,要找,讓他們直接來找我。”
陸皓明把車子開出教育廳家屬院子,停到路邊。他突然被某種沉重的情緒糾纏著,胸口堵得慌。
段有義這種人天天圍著討好領導轉,像條狗一樣四處嗅,四處打聽訊息。連自己家要買房子這種的事,他都打探清楚了。
絕對不能讓這種人步步為營。你看汪書記還沒下臺,只是組織沒有重任他,平調到政協之後,一切就變了。
誰能保證自己一帆風順?有一天落到汪書記這個地步,誰來幫自己?剛才汪書記提到,凌開封的接送可以讓他侄子汪沙來安排車子。
陸皓明想,平常就怎麼沒想過一件事——汪書記是怎麼上下班的?
汪書記不會開車,曾經出有車,食有魚,還有秘書打理日常事務,他回到上州後,也絕對不會坐公交車上班,難道是莫大姐天天接送?
應該是這樣,早上莫大姐送他上班,中午在單位食堂吃飯,下午由莫大姐接他回家。至於平時辦個什麼事,應該就是他侄兒汪沙代勞了。
當官是高風險行業。用人不當,或者被別人花言巧語一鬨,小則貪點便宜,大則收人錢財。最後證據落在別人手中。
一旦你有證據在別人手中,你就變成了別人的一條狗。
段有義的辦法是先當狗,然後把別人當狗使喚。
回程倒是順利,半個小時到家,他對文娟說:“你要買房就早點去買,不要別人優惠一分錢,堂堂正正的事,堂堂正正地辦。下週要小谷跟你一起去辦一下。”
“我要陳莉跟我去辦。剛才她也到這兒坐了一陣,送了兩條煙,幾斤墨魚,聊了一陣天,就聊到房子的事情上。她說自己很內行。”
陸皓明說:“她跟你去辦也行。那個段組長人品有問題,以後他來,你掌握兩條原則,一是不收他的禮物,二是他說什麼,你就一句話——你跟我們老陸自己去說。我不管他單位上的事。”
文娟說:“我也不喜歡他,他還送了東西給超超。超超說給我聽之後,我說你怎麼接受別人的禮物呢?超超說,老師給你打了電話,你同意了。”
陸皓明就把送鋼筆的事和文娟說了一遍。
文娟說:“一個這樣的人呀,下次我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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