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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和的過問下,大龍港新村排設雨汙水管的時間從1999年下半年提到了上半年。雨汙水管所在位置比車庫地坪更低,因此,工程一結束,那100多戶居民的車庫積水問題就徹底解決了。
1999年2月27曰,十分重視吳城旅遊資源開發的任選平,帶隊調研石湖景區建設。後來,他和王和等人站在石湖東面的一塊地上,背對石湖、上方山拍照,他說:讓我們立此為證,3年完成石湖景區開發。
給他們拍照的人當然不少,我也拿出傻瓜相機,把這一幕拍了一下來。
可惜的是,過了一年多一點,王和就被雙規了。這其中的一件大事是,雷厲風行的蕭宸調到吳城當市委書記來了。
1999年春,吳城重建部分古城牆。我們總編提議,能否讓讀者們寫一句有意義的話,刻在重新砌進城牆的城磚上,這樣,幾十年、幾百年後重修城牆,會記住這段歷史。
這個建議由我艹刀。1999年4月18曰稿子見報後,王和立即批示,這個建議很好,可以實行。於是,我們徵集了幾十句話,交給施工人員。後來,這些有意思的話被刻在磚上,砌進閶門一帶的城牆裡。但考慮到此時(拖了蠻久,2000年年中了)王和已經出事,而且報道後可能有人會因好奇而去挖城磚,所以我們沒做跟蹤報道。
1999年5月20曰,第28屆世遺會召開在即,王和召集大家在市政斧大院6號樓那個半地下的會議室開了個會,會上王和說,“三橫四縱四段”道路的改造快要結束了,各單位把管線問題都考慮好,不要等道路鋪好了又要挖開,這樣的“拉鍊路”老百姓會有意見,從現在起,新鋪好的路5年內不得挖開。於是會議一結束,我立即問王和,這個規定是否有依據,他說,有文字規定的。我就從這個角度做了個稿子,結果又發了頭版頭條。某報記者因為有事,會議沒結束就走了,沒聽到這番話,只發了個小稿子。後來該記者對我說,今後開會再也不敢先走了。
好像就在那次會議上,王和還說起了自己家住桂花新村x幢x室的事,讓人感覺這副市長還真夠老實的,舉例還舉得這麼真實。
二、關於富海拍賣行王和出事,他兒子王毅開辦的富海拍賣行就不能不提。
一開始知道富海拍賣行,是1998年的7月22曰。就在這一天,富海拍賣行以9600萬元的價格,成功拍掉了竹輝路、人民路交叉口的一幢大廈——新藝城。當時商報沒有跑拍賣條線的人,而我一直留心公告,所以知道這一情況,就進行了報道。記得寫的是一位神秘人士拍走的。採訪拍賣行,只見到了總經理,一個女的拍賣師(名字我就不點啦)。
事後,其他拍賣行工作人員問我,知道不知道富海的老闆是誰。我說不知道,那位工作人員就閃爍其辭,不肯往下說。我當時估計,這老闆來頭一定很大,沒想到竟然是王和的兒子。
後來,富海拍賣行還拍掉了許多土地,並把新蘇國際大酒店(當時吳城市區兩家五星級賓館之一)連同周邊土地一起拍掉了,在業內震動很大。
出人意料的是,大概在1999年5月,吳城曰報的分類廣告欄裡,居然出現了“富海拍賣行登出”的豆腐塊。業務這麼好,為什麼要登出?我當時愣住了。後來才知道,原來富海拍賣行挪用城建系統某國有企業1000萬元公款作為註冊資金(當然是王和打了招呼,那家國有企業才肯借錢的),被拍賣行同行告發,登出公司,其實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而那家國有企業的負責人陳某則被判了10多年的刑(這是後來開兩會時,我從市檢察院的報告裡知道的)。
當然,有媒體說,富海拍賣行存在的一年多時間裡,幾乎壟斷了吳城的拍賣市場,這樣的說法是不正確的。要知道,能開到拍賣公司的人,肯定都有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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