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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發現,在吳城市政斧的官方網站上,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和的市長信箱消失了。這些網民此時才驚訝地發現,王和最近已經再也沒有在電視和各種媒體上露面,似乎吳城根本就沒有這樣一個常務副市長一般。

各種傳言,開始紛紛出現。但最主要的傳言,自然是王和“出事了”。

王和這個人,在吳城的官聲實際上還頗為不錯,他這一“出事”,各種各樣的傳言中,便也夾雜了一些為他鳴冤的聲音。只是現在鳴冤未免太早,王和雖然行蹤不明,但畢竟沒有對外界宣佈訊息。

實際上,王和與黃平,都已經被雙規了。

蕭宸在這段時間裡,卻是經常去省裡,反正他是省委常委,他說去開會,這個理由自然是足夠的,反正省委三天兩頭都要開會,他怎麼都能找到理由。實際上這段時間,蕭宸自然不會真的全都是去開會,更關鍵的還是事關王和這個常務副市長,終究有很多問題只能在省裡擺平,畢竟是一個市委常委要被搞下來,不是某個什麼局長,就像賈映瑜,固然他的位置重要,可蕭宸要拿下也就拿下了,但王和不同,他是副廳級實權幹部,是吳城的巨頭之一,要動他,省委不點頭是辦不下來的。

10月,一則震驚吳城甚至整個江東的訊息傳出:吳城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王和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罪名,被批准逮捕。另有訊息稱,王和涉嫌受賄金額之大,已然創下吳城甚至江東之最,多達上億!

訊息一出,天下震驚!

而吳城市委市政斧的雷厲風行手段,立馬就讓天下再次震驚了!

11月11曰,吳城市前副市長王和因受賄上億,一審被判死刑,王和不服,立即提出上訴……——吳城市政斧官方網站的網民互動論壇裡,當夜出現了一篇文章,叫做《我眼中的王和》。此文一出,頓時引起廣大網民的充分關注。

“這則訊息(指王和出事)我早在7月份就已知道,但這個訊息對吳城來說並不是什麼好事,再說也不是透過正規渠道得到的訊息,我當然不可能去報道這一事件。而且,即使寫了稿子,也不可能給發出來。

現在,這件事已經傳得沸反盈天,新華社也已發了稿,各大媒體更是大張旗鼓大肆宣揚,其反貪的精神當然值得肯定,但也有許多報道其實並不準確。一些人甚至藉機抨擊吳城,那就更沒道理。

個人覺得,對人的評價還應該客觀、公正。王和犯罪歸犯罪,做人做事歸做人做事,不要因為他犯了罪,就把他說得一文不值。在此,1992年9月起就跑城建新聞、與王和有過近2年接觸的我,想把自己所知道的王和寫出來,貼在這裡,也許可以儘可能地幫大家瞭解他的全貌吧。

寫這些內容並非為王和翻案,目的除了上面提到的幫助大家瞭解他的全貌外,還想表達這樣一層意思:這麼一個兢兢業業、也有能力的人居然犯了如此滔天的大罪,實在是個遺憾,值得大家的反思。同時我也想對那些隨意抨擊吳城的人說:總的看,吳城各方面做得還是很規範的,出了這樣的事,依然瑕不掩瑜。

一、王和的六個片段:

第一次單獨見到王和,大約是1997年某個週六的午後,我去觀前採訪。經過觀前公園時就看到了他。觀前公園是吳城從寸土寸金的鬧市區新闢出來的,當時還沒全部結束,王和與工程負責人正在聊工程上的事。沒有路人注意他們,我就上去跟王和打了個招呼,說了自己的身份,王當時當選常務副市長時間不太長,叫他“王市長”他似乎還有點不習慣。我當時的感覺是,一個常務副市長休息天都不顧,一個人跑到工地上去,還真夠敬業的。

事實上,事後的觀察和眾多認識他的人私下聊起他時,也都對他的敬業精神讚賞有加。

1998年6月,靈巖山風貌整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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