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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芸被逗樂了,彎腰將它抱在懷中,輕輕撫摸兩下。
但很快,聽探子說完後,陳芸的眉毛又皺起來,「去城外找遊民?」
自從大祿使團來到交趾,她皺眉的次數就越來越多,如今鼻樑上方儼然形成一道深深的川字,怎麼也舒展不開。
陳芸腦海中浮現出的第一個想法與高猛別無二樣,都覺得金暉一定是兇性犯了,想出去殺人取樂。
畢竟之前他又不是沒殺過。
可越聽越覺得不對勁。
金暉之高高在上,她深有體會,也從來不把尋常人命放在眼中,說殺就殺。試問這樣一個人,又怎麼會突發奇想去找遊民,還給他們食物?
其中必然有詐。
到底為了什麼呢?
策反?造成動亂?若真那樣,他也太看不起交趾了。
遊民之所以是遊民,皆因他們是一盤散沙,未經過任何訓練,無組織,無紀律,身體羸弱,哪怕一萬遊民也未必能對抗得了兩千訓練有素的官兵,一擊即潰。
邀買人心?
可就算是收買了那些人的心又有何意義呢?有那個功夫和心思,倒不如交好交趾的貴族和朝廷中的高層,畢竟這些人才是真正決定這個國家命脈的。
那探子也不懂,想了會兒又補充說:「對了,他好像對一個小女孩兒很好,還親自為其擦臉。」
回想起接風宴當日那位金大人的所作所為,探子忍不住打了個寒顫。
「女孩兒?」陳芸一怔,「多大?」
探子不大確定地說:「卑職不敢驚擾,所以並未上前,不過遠遠看著那身量,想必不足十歲。」
遊民生活困苦,孩童發育遲緩,一般來說都會比實際年齡更小些。但不管怎麼說,那個女孩兒都不可能太大。
不足十歲?
陳芸不由得泛起一點噁心。
原來如此,真不愧是你呀,難怪之前我們精挑細選的美人入不了你的眼……
真是令人作嘔啊。
「陛下,」見陳芸頗為動容,那探子問道,「是否要卑職將那女孩兒捉來?」
不過是個賤民罷了,若大祿使者當真喜歡,洗淨了送去就是,何樂而不為呢。
「不必,」陳芸擺擺手,似乎想連同剛才那點噁心一起驅散,「由他去吧,再探再報。」
這種齷齪事素來見不得光,既然金暉親自出城,想來也是不願假手他人,若此時貿然插手,弄巧成拙也未可知。
且由他自己去吧!
次日,金暉果然再次出城。
與昨日不同的是,今天竟然有好幾個遊民一早躲在路邊林中,遠遠見他過來,便如得到開飯訊號的狗,主動出現,乾癟的臉上堆起討好的笑。
金暉命人停車,擺出比昨天數量更多,但卻普通一些的食物。
眾人昨日吃過,身體並無不適,便知飯菜無毒,單純只是大祿的貴人好心而已,故而今日一見便蜂擁而上。
高猛等人卻不許他們爭搶,先強行按照大小個兒排好隊,又拿出木碗和筷子,一人一份。
「排隊,都排好了!不許搶!」
遊民的戰鬥力各不相同,昨天後來的那些,有的搶到了,有的沒搶到,有的吃得多,有的吃得少,今天這麼一改,人人有份。
有帶著孩子的女人大著膽子上前,對金暉等人磕頭道謝。
昨天那個小姑娘慢吞吞往金暉這邊蹭,還沒到跟前就被侍衛攔住,她被嚇得打了個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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