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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是想被他打死,榮歸李家祖墳?」
「不,我早就想離開他了,但是我沒有想到有什麼辦法,可以不連累到我爸媽。」
安夏理解她,她在網上看過很多人會說「你的日子是你過的,你管你爸媽幹什麼」。
如果在原生家庭裡就習慣聽話,就算想反抗,也很難抵抗得住一哭二鬧三上吊。
性格堅毅決絕的人畢竟是少數。
安夏伸出一根手指:「第一他犯法。」
接著她又伸出另一根手指:「第二他主動要跟你離婚。你看哪條適用?」
「他……他不可能跟我離婚的。犯法,嗯……有可能,做生意,哪有不踩線的。」
「你會心疼嗎?」
「心疼什麼?」
「他現在挺有錢的,賺來的錢都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你會捨不得嗎?」
安夏這麼一問,也有原因,她見過很多女人看著「大佬囚禁金絲雀」的故事,十分羨慕,說如果反正她是社恐,有一個男人能養著她,她願意一輩子不出門。
她所有醜話都說在前頭,祝蘭稍有一點猶豫,她就讓祝蘭回家跟男人團聚。
祝蘭苦笑:「他賺的錢,跟我有什麼關係。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賺多少錢。他每次只拿一點點錢回來。我工作的那個拿死工資的單位都比這多。」
「最後,你要想清楚是不是真的想走,明天再回答我。」
祝蘭點點頭:「晚安。」
安夏回房間之後,才按下錄音裝置的「停止鍵」。
她知道自己就愛管不平事,據說這種叫「騎士病」,跟「公主病」一樣,不太好治。
曾經她的室友也是鬧著要跟男朋友分手,她一腔熱血幫室友出頭,轉頭室友跟男朋友和好了,還把安夏給她幫腔的話都轉述給男朋友聽,男朋友氣勢洶洶來質問她憑什麼挑撥兩人關係。
又想管事,又要保護自己,少不得用點手段。
要是祝蘭敢像她的室友一樣,她會讓祝蘭後悔。
第二天早上,祝蘭已經起來了,把客房收拾得乾乾淨淨,對安夏說:「我想明白了,我要離婚。」
李英走出房間的時候,發現祝蘭已經回來了,還乖巧地穿著圍裙在廚房裡忙碌著,桌上已經放著幾樣早餐,瓷盤瓷碗全是新的。
他冷哼一聲:「你還知道回來。」
「我早就回來了……」祝蘭委屈地低著頭看著他,「怕你餓肚子,我回來的嘴上,還敲了好幾家的店的門,就為了買新餐具。」
她努力擠出笑容:「你喜不喜歡這個顏色呀?」
「昨天要是這麼聽話不就沒事了嗎,真會給自己找不痛快。」李英大口吃完,然後拎著包出門了,臨走時,還親了祝蘭一口。
祝蘭露出嬌羞的表情。
等他一走,祝蘭就按照安夏說的,尋找李英做生意時留下的各種證據。
夫妻這些年,就算李英不跟她說生意上的事情,她也或多或少知道一些。
他也從來沒想過這個一直逆來順受的妻子,竟然敢反了他。
與生意有關的檔案都放在書房幾個上鎖的抽屜裡,他以為收得很好。
但是,抽屜,總是有備用鑰匙的。
本來祝蘭只是想坑李英的公司虧錢,安夏提醒她:「如果他產生了債務,你也要還。」
沒辦法,婚姻法就是這麼規定的。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持有公司產生的負債也好,違約金也好,只要能證明這筆錢是用來維繫日常生活的,就是夫妻共同債務。
祝蘭沒有工作,李英的公司收支符合「維繫日常生活」的條件,所以,產生了債務也有她的一半。
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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