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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像斑禿,還是脫髮挺嚴重的那種。
「那邊的樹……怎麼長成這樣?」與安夏心中的「高高滴興安嶺,一片大森林」完全不一樣,很多細細的小樹。
林區負責人無奈地扯了扯嘴角:「就是八七年的那一把火給燒的嘛……才八年,長得沒這麼快。」
安夏這才想起,原來已經過了這麼久了。
林區負責人繼續說:「以前都是原始森林的地方,現在都是次新林,野生動物沒有地方待了,總是往村子裡跑,咬死好多家畜,所以找你們公司幫忙。」
「我們公司?如果是要收養野生動物的話,不是應該找動物園嗎?如果需要購買投餵的食物,也應該找養雞場養兔場吧?」安夏不解。
「不行,我們要保留野生動物的野性,不能收養。就算是受傷的動物,養好之後,也要放歸的。也不能投餵,不然它們會改變生活習慣。」
他頓了頓,解釋道:「是這樣的,老虎和熊在餓了以後,會跑到村子裡叼家畜吃,關於這個咬死的家畜啊,國家是有賠償的,但是,得有屍體。」
聽他解釋了一番,安夏明白了,被保護動物咬死在家裡的家畜方便計數,可以賠償。
被保護動物叼走了,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到底少了幾隻,村民說十隻,也許他一共就養了一隻,白得九隻的錢。
只能互相扯皮,看誰手上的權力大。
以前不怕有人耍無賴,只要說一句,你再這樣,你兒子女兒,連你親戚的兒子女兒,都別想進林場上班了!
城裡的工廠也不會要!
就能讓村裡人偃旗息鼓。
編制大如天!
但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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