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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手上腿上被開了放血槽,而且脖子上還有一刀,那是別說血流乾死透,就算是你看著他抹這一刀,也救不回來了。
不但救不回來了,而且動都動不了,也說不出話,無法向外界傳遞資訊。
所以兇手非要原地等死者血放乾死透才放心,這不現實。
連環殺人案,之所以會連殺幾個都抓不住兇手,因為兇手足夠謹慎,一個非常謹慎的兇手,是不會在兇案現場停留過久的。
就算是一個正常絕對不會有人出現的地方,也難免有很多不確定因素。萬一有人喝多了走錯路呢,誰也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所以必須速戰速決,快速離開。
牛志義懂了:「你的意思是,我去的時候,其實房叔已經被殺了一段時間了。兇手不會待在現場等,他是去而復返?」
「對。」夏樾覺得這小夥子難怪敢帶著心上人跑路,確實是有腦子的,一點就明白。
兇手的上一次謀殺,出了某個意外,所以去而復返,冒險重回現場。
也正是因為這個意外,他被牛志義看見了。
牛志義雖然沒看見臉,至少他可以確定。
「是個大人,大概有那麼高,看走路的樣子,是個男人。不胖,也不壯實,挺瘦的,我感覺他要是真的面對面的打,未必打得過房叔。」
夏樾道:「那這事情,你跟大人說過嗎?」
「跟我爹說過,他讓我不要亂說。」牛志義嘆了口氣:「我當時才十一歲,誰會相信我的話啊。」
一個十一歲的男孩子,沒有任何證據,空口白話說看見了兇手,村民相信了幾百年的山神,不是山神,這怎麼叫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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