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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蓮當時正和季有祥在偷偷熱戀,聽到家裡給她把親事定下了,她怎麼肯幹。
但這不是她不願意就可以拒絕的,哪怕她絕食抗議,最後還是被押著嫁給了顧長順。
勉強來的婚姻,結出來的果不甜。
李蓮看不上顧長順沒讀過幾天書,大老粗一個,每次回來身上還一股汗臭,不像季有祥,每次出現在她面前,都收拾得乾乾淨淨清清爽爽的,再溫潤對她笑一下,能讓她心尖都顫。
成婚後,李蓮對顧長順百般看不上,各種嫌棄。
顧長順也感覺到了,但他堅信,他能讓李蓮看到他的好,他會對李蓮好到她離不開他。
他也確實是這麼做的,成婚以後,他掃把都沒讓李蓮碰一下,家務活全包,李蓮想要什麼,他都滿足,就是沒有的,他相盡辦法也要幫她弄到。
要是別的女人,可能看到男人這樣,多少會有動容,踏踏實實和男人過日子了。
但李蓮沒有,她被顧長順寵得心大了,什麼都想要,吃的,穿的,用的都要最好的,懷孕生下顧遇後,她也不管孩子,把孩子扔給顧長順帶,她自己則到處找樂子,還讓顧長順買這買那。
顧長要照顧孩子,要滿足李蓮的所有要求,還要幫著她貼補孃家,不過三年功夫,家裡他多年積攢下來的錢財就被掏空了。
他不得不到處扒活賺更多的錢,同時還要回家照顧李蓮的一應需求,他每天幾乎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別的時間不是在被李蓮指揮著做事,就是在賺錢養李蓮。
這樣連軸轉,就是鐵人也受不了,顧遇四歲那年,他猝死在了大車上。
諷刺的是,這樣一個把心肝掏出來,命都搭進去的丈夫,卻沒得到李蓮的一滴眼淚。
她在顧長順死的第三天,就和來家裡看她的季有祥滾上了床。
一個月後,她拿著分到的顧長順一半的工傷死亡賠償款,拋下重病中的顧遇,嫁給了已經調到縣食品廠上班的季有祥。
大概就是因果輪迴,李蓮被顧長順寵了四年,她沒愛上顧長順,卻習慣了享受的生活。
她嫁給季有祥的前兩年,身上有顧長順的賠償金,日子過得還算滿意,但後面就不行了,季有祥當會計,工資不算低,老孃沒了,他錢更寬裕了,但和開著大車,能四處找到外快的顧長順卻沒法比。
每次季有祥的工資發下來,不到半個月就會被李蓮吃光,花光。
他不是沒試圖讓李蓮節省,但只要他敢提,李蓮就會拿他和顧長順比較。
季有祥一直對李蓮因為錢嫁給顧長順的事耿耿於懷,他哪裡受得了這個刺激,那之後他再不提讓李蓮節省的事了,只想辦法搞錢。
他是會計,能怎麼搞錢呢,只能聯合人挖廠裡牆角做帳了。
之後幾年,李蓮過得愜意舒心,每天花不完的錢,愛人是她喜歡的,女兒是她和愛人一起生下的,她那會兒的日子瀟灑得,讓她早忘了顧長順,更忘了自己還有個兒子。
直到季有祥事發,被判無期。
李蓮慌了,她過了十幾年好日子,從來沒上過班,男人進去了,她帶著女兒根本沒辦法過活。
被男人寵著的女人,不顯老,三十多歲的她,被嬌養得還和朵俏生生的小白花兒一樣,她幾乎沒費什麼力,就又找到一個家庭條件不錯的男人。
唯一的問題是,人家家裡希望她能和前夫那邊徹底割捨,不允許她帶女兒出嫁。
李蓮這些年被寵的,早就習慣以自我為中心,自己過得好最重要,旁的都和她幹係不大,雖然這個女兒是她和喜歡的人生的,也不能妨礙了她去過好日子。
但是前夫家也沒有個兄弟姐妹,這女兒要怎麼安頓呢。
她在這時候想出了個缺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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