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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服裝店是阿梅在跟李家談條件的情況下開起來的,所以李家人對這間服裝店心存芥蒂,以至於李家人基本上不踏進那間店。

按照李有財的說法就是:“我們家不指望你去開那點小店掙錢,你喜歡怎麼弄就怎麼弄。”

當然了,自從李家拿出十萬塊錢給阿梅投資了那間店之後,就沒有再往店裡投過一分錢了。阿梅嫁到李家後,自己的日常開支就全靠這間店維持。

不過,阿梅憑著自己對服裝生意的熱愛,愣是把這間店慢慢做了起來。剛開始因為貨太少,款式單調,生意不怎麼好,後來慢慢賺了錢,阿梅就拿賺的錢去進貨,這樣貨就越來越多,貨越多,生意就越好。

服裝店裡一般都會有導購員,而阿梅的店裡剛開始那段時間是沒有的。那時候她因為貨少生意不好,所以就請不起導購員,於是自己又當老闆又當小工。阿華有空的時候就來幫幫她,讓她去進貨或者外出辦點事什麼的。

到後來生意慢慢好起來了,阿梅就請了一個導購員,自己算是輕鬆了一些。不過她在有時間的情況下並沒有像別的女人那樣去打麻將逛大街,而是學習一些服裝設計和加工方面的知識和技能。

阿梅買了一些服裝方面的書來看,又跑到人家服裝廠裡去看人家是怎麼製作的服裝,是怎麼打的版,怎麼下的料,又是怎麼做成的成品等等。

至於她和李家輝的關係,是越來越糟糕。

李家輝在結婚前對她是百依百順,她說一,李家輝從來不說二。可是結了婚之後,李家輝就變了,開始不顧她的感受,慢慢地對她大吼大叫,有時候急了還動手打她。

而且,婚後的李家輝生活上的毛病也越來越多,晚上不睡白天不起,有空就打麻將泡夜店,有時候半夜三更的喝得醉醺醺的回來,還對她又吼又罵。

阿梅實在過不去了,跟李家輝提出離婚,可李家輝不但不幹,還汙衊她在外面有了男人,或者說阿梅是想跟他離婚分家產。

阿梅說,我什麼都不要,就要那間服裝店,你放了我好不好?

李家輝說,你別想,我們家的門不是你想進就進,想出就出的。

於是阿梅就拒絕和李家輝同房,即便是睡在一起,阿梅也把自己包裹得嚴嚴實實,絕不讓李家輝碰她。

這樣一來,夫妻矛盾就更突出了,得不到需求的李家輝性情更暴躁,總是動手打她,而且一次比一次嚴重,阿梅的身上經常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

阿梅無奈,只好向警方求助,可那個年代警察們對待家庭暴力一般都只採取勸解的方式,清官難斷家務事,誰也沒辦法。

阿梅心裡苦,就找阿華傾訴。阿華心疼阿梅,給阿梅出了一個“惹不起躲得起”的辦法,建議她轉了店離開李家輝,離開西鄉。

阿梅贊同阿華的辦法,並邀請阿華跟她一起走,找個地方合夥創業,一起把服裝加工這條路開創出來。

阿華經過考慮之後,決定辭職和阿梅一起離開。兩人打聽到南油是個服裝廠相對集中的地方,那裡大大小小的服裝廠很多。於是她們決定定點南油,先以家庭作坊的方式,買幾臺電車、熨燙臺這些裝置,慢慢一步一步地做起來。

其實阿梅也不是沒想過,以起訴離婚這樣的方式和李家輝脫離關係。但是打官司這樣的事對於一個年輕弱女子來說,是有一定難度的。

李家在本地雖然算不上什麼大富大貴之家,但是社會關係多多少少還是有一些的。阿梅擔心弄到最後自己身無分文地離開了李家,那樣的話,跟李家輝結婚一場,就虧大了。

阿梅悄悄把服裝店轉了之後,帶著二十來萬塊錢,和阿華一起來到南油這個地方,先租了這套三室一廳的房子,然後購買了一些裝置和原料,憑著感覺慢慢做起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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