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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兩年多以前的那天早上,阿梅拿著佟大勇給她的一百零幾塊錢,以及寫著他的bp機號碼的紙條,沿著馬路走了一段之後,看見了一家便利店。
便利店的門口擺放著兩部紅色的座機電話,她打算在這兒先打個電話給阿華。因為來深圳之前打過阿華公司裡的電話,所以她記得那個電話號碼。
當時的阿華是二十三區一家電子廠裡的文員,雖然來深圳已經一年有餘了,工資也不算太低,但是由於生活節儉,並沒有為自己購買任何的通訊工具,家裡人要找她,要麼寫信,要麼打辦公室裡的座機電話。
阿梅也說到了她和阿華,到底是怎樣的一種“表姐妹”關係。
阿梅自從在尋林縣二小被孫校長的老婆打罵之後,自尊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去宿舍收拾了一些自己的重要物品後,便離開了學校,住在縣城裡的一家小旅館裡。
一連兩三天,阿梅都把自己關在旅館的房間裡,只在感覺到餓了的時候才去外面的小店裡買點東西吃。
直到第四天中午,阿梅退了房,揹著一個斜挎包,獨自一人漫無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走著。
當她來到城郊外的大河邊,看著滔滔奔流的河水,竟然有一種想跳下去的衝動,但是求生的本能和理智讓她止住了這個打算。
就在這個時候,孫校長不知從哪裡冒出來,一把從後面抱住了阿梅。阿梅奮力掙扎,最後在拉扯當中,阿梅被孫校長不小心推下了河裡。
那段時間是汛期,河水又深又急。阿梅落入水中後掙扎幾下就沒了蹤影。孫校長不會游泳,只得跑去找人來幫忙。
那條河位於縣城郊外,人煙稀少。孫校長跑了老遠才遇到了兩個年輕人,然而兩人並沒有幫他。他只好開著他的那輛夏利轎車,找到有電話的地方報警求救。
因為離阿梅落水不遠的地方有一道河壩,正常情況下阿梅是不容易被衝出河壩的,所以警方迅速組織人員打撈,結果打撈了一個下午都沒打撈到,只撈到了阿梅的一隻鞋子。
其實,就在孫校長去找人來救阿梅的時候,一個年近五十歲的農民已經跳入河裡,把阿梅給救上岸來了。
上岸後,老農民把阿梅身上溼漉漉的包包取下來,單膝跪地,把她面孔朝下,將她的身體擔在他的膝蓋上,控出了她吸下去河水。沒多久,阿梅恢復了意識,老農民問她一些問題,她什麼也不說,於是老農民只好把她揹回家裡。
經過老農民夫妻倆的救治和照顧,阿梅漸漸恢復了健康,並在他們家住了一段時間。
這個救了阿梅的老農民,就是阿華的父親。那時阿華正在深圳打工,有個弟弟也在家鄉結婚成家了。
慢慢地,阿梅向阿華的父母講述了她的經歷,夫妻二人深表同情。由於阿華的母親姓楊,阿梅便以姑姑稱呼她,稱阿華的父親為姑爹。
當得知夫妻倆有一個女兒在深圳打工的時候,阿梅向姑爹和姑姑要求去深圳找這個她沒見過的“表姐”,跟她一起在深圳打工。
夫妻倆擔心阿梅回到縣城後又會遭受孫校長的欺負,於是答應了她的要求,把女兒在深圳的聯絡電話給了阿梅。
阿梅在來深圳之前就聯絡好了阿華。按照阿梅在尋林縣上長途汽車的時間來算,阿梅應該會在當天下午阿華下班之前到達寶安汽車站,可偏偏那天汽車在路上出了故障,司機在途中修了好幾個小時的車,結果到了晚上十點多才到的寶安。
更沒想到的是,阿梅一下車就被兩個飛車賊給搶了包,包裡的身份證、畢業證、錢包這些重要物品全部被搶走。
好在遇到了見義勇為的佟大勇,雖然沒有把旅行包奪回來,但是給她提供了不小的幫助。
阿梅拿起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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