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欣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6節,側心術,彌欣,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峰一早就和我確認過,讓我對外人緘口不提這件事;得知事情敗露,我的第一想法就是聯絡吳雪峰,畢竟我收了吳雪峰的錢,怎麼說也是共犯了。”
“可以理解,”徐傳軒摸了摸下巴,給法官遞上一份病例,“這是陳雪腦死亡的病例備份,這裡面有兩份不同的病例,有一份是被人改動過的,而改動這份病例的人,就是醫院的護士長,同時也是高遠的妻子。”
高遠頭上已經出了些虛汗,“是我老婆改的,當時吳雪峰知道有人在調查之後怕出什麼簍子,用我家人的安全威脅,讓我老婆去篡改了陳雪的病例。”
“你說的威脅有具體證據麼?”徐傳軒問。
“自從知道有人調查他之後,他和我聯絡都是使用的匿名電話,”高遠搖了搖頭,“但是我的家人身邊的確有人盯著。”
徐傳軒點點頭,轉身看向法官,“證人所說屬實,警方已於昨晚將高遠家人身邊的暗梢全部控制住了。”
說著,他遞上兩份檔案,“這是高遠家人身邊眼線的資料,或多或少都和被告產生過交集和聯絡。”
“第二份是吳雪峰二兒子吳辰星和吳辰立的dna報告,兩人的y染色體並不一樣,足以證明吳辰星並不是吳雪峰的親生兒子;吳雪峰對這一資訊是知情的,在市人民醫院中,我們查到了吳雪峰三年前的dna測試記錄備份;這也足以證明吳雪峰和陳雪的關係並不好。”
“顯而易見的是,如果吳雪峰沒有在陳雪的死亡上做手腳,他也不會心虛地讓高遠的妻子去篡改陳雪的腦死亡記錄;而事實上,陳雪腦死亡當天,吳辰立的手術室早早地就安排妥當了。所有的證據和證人供詞都明確地指明瞭吳雪峰的意圖——他想要救自己唯一能攤在公眾面前的兒子,吳辰立,所以才做了這麼多事。”
法官細細地確認過徐傳軒呈上來的資料後,徐傳軒開始總結陳詞。
“經過以上所有證人和相關證據,控方做出對被告吳雪峰如下控告,十年前利用他人資訊領養,以圖不法之用;領養過程中在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情況下,試圖抹去證據並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為防資訊洩漏阻止警方調查甚至其弟的作為造成了公職人員的殉職,當屬情節嚴重的妨礙公務;以及偽造他人筆記並謀殺陳雪的罪名。”
事實上,當高遠出席的那一瞬,這場仗就已經“塵埃落定”。
辯方律師也很清楚高遠此時出席的分量。
剛剛在只有兩個口供一致的證人的情況下,他們還能勉強用陳欽然汙點證人的身份和前後不一的口供做文章;但現在三個證人口供空前一致,他們現在能做的,最多也只是捉住這些人證詞中不確定之處的漏洞,以圖給吳雪峰洗去一些罪名。
可不管怎麼說,大罪名是肯定逃不掉了。
他們心裡也明白,吳雪峰付給了他們高額律師費,想要的並不是減刑,而是讓他真正無罪地從法院走出去。
但現在的情況,平安無事地走出去顯然已經不太可能了。
辯方律師席的人臉色都不太好,輪到辯方發言的時候只能捉著控方那段三個人供詞不一樣的地方辯解。
而在面對三個證人重合的口供之時,他們也束手無策。
三人說的都是事實,而事實,是不會出現明顯漏洞或者出入的。
經過幾個小時的拉鋸戰,不管是庭上的法官或評審團,還是庭下的一眾聽眾,心中都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
期間經歷了兩次休庭和法官無數次關於法庭肅靜的提示後,關於吳雪峰一案的審理終於有了結果。
和陪審團的最後一次討論結束,法官敲響了手中象徵公平正義的法槌。
“經合議庭評議認為,本案經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吳雪峰在擔任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