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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之後,還是要逐條複議的。
剛剛透過的這條律法是蘇家公子蘇英傑提出的,這條法如果放到現在,那就屬於婦女權益保護法的範疇了。
蘇英傑提出,打老婆的男人很多,打老婆的男人大多一身惡習,甚不地道。他建議設立一條法律:若是婦人遭受家暴,一經查證屬實,其夫當場處死。
這位蘇公子的爹早就死了,其他公子們隱隱聽說,蘇公子生們當年就喜歡醉酒打人,常常打得他的母親遍體鱗傷,這也就難怪他有這般想法了。
不過,一想到只是打老婆就要殺頭,諸位公子都覺得有些蛋疼,這鍋鏟哪有不碰鍋沿的,動不動就殺頭,那得製造出多少寡婦?
於是眾人一番議論,又細分出了因為什麼緣由打人?打人傷害的程度如何等細則,再分別對應設計不同的刑罰,最後勉勉強強算是透過了。
楊瀚讓他們立法,給他們定下的只有一條規矩:必須所有參與討論者全部認可,條例才可以透過。但凡有一個人不被說服,那就不得透過。
剛才眾公子中就有一個堅定的反對者,因為……他就經常打老婆。
他媳婦是其他部落首領的女兒,孃家也是一方之雄,這樣的背景,本不好欺負。但他常有酒後逞兇舉,為此鬧得兩個部落都不太愉快。
眾公子為了說服他透過,透過了他的一條提議,這才換來他的妥協。
這位仁兄提出的那例條文是:若丈夫當場捉姦,姦夫淫婦可以處死,不須負責。
眾公子聽了,便有些恍悟之意,再看他時,目光中便有了一絲悲憫之情。
於是,全票透過!
徐不二已經打水回來,仍然就坐了。
他曾要楊瀚坐下,楊瀚悄悄擺手,沒有驚動別人,只是靜靜地看著眾人辯論,心裡也漸漸歡喜起來。
徐不二此時便道:“你們所說兩條都與婚姻有關。這一說到婚姻,倒是叫我想起一樁事來。話說我三山人口稀少,人口少,又能富庶到哪兒去?以前是沒辦法,大家都要躲在深山裡覓食,生多了也養不起,可現在卻是多多益善才是!”
徐不二端起杯喝了一口,叫了一聲:“燙!”
徐不二放下杯子,挽挽袖子,站著繼續闡述:“若要多生,那就得早婚。現如今,我三山並無婚姻年齡限定,八九歲成親的有,三四十才成親的也有。結早了無濟於事,結晚了再生就難了……”
楊瀚聽到這裡不禁來了精神,三山人口一直是他擔心的大問題,光靠扮海盜去搶,終究是杯水車薪。沒有人口,他縱有滿腔的抱負,又能濟得何事?
楊瀚便欣然上前道:“國舅你坐下,寡人說兩句!”
徐不二正說到興頭兒上,哪肯讓步,肅然便道:“大王說過,三山律由我等議定!這立法是何等莊嚴神聖的大事,縱然是大王,也莫要摻和,大王旁聽也就是了。”
楊瀚啞然。
徐不二轉過頭去,興致勃勃地:“我覺得,可以規定男女年滿十五就該成親。若是還不成親,活著何用?殺了!”
大甜小甜一聽,不禁嚇了一跳,感覺自已的腦袋很快就要離開她們的脖子了。
鄭家公子皺眉道:“這條律法倒是該有,只是你能不能一味喊打喊殺?不肯成親而受懲罰……不如罰款吧!”
巴家公子點頭:“不錯,我們可以每三年列為一檔。滿十五尚未成親者,罰羊一隻。滿十八尚未成親者,罰驢一匹。到了二十一還不肯成親者,罰牛一頭!以此類推,如何?”
大甜小甜頓時鬆了口氣,小甜如今剛剛十七,大甜今年正好十八,這樣算來,就是要罰一匹“嗯昂嗯昂”和一隻“咩咩咩”。
她們都是宮裡的人,罰唄!罰起來肯定是罰大王的錢,這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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